
此信息由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河南师范大学人事处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河南师范大学2009年辅导员招聘实施方案
一、考核组织
辅导员招聘考核由学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实施。
二、招聘考核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条件自愿应聘辅导员的人员,应按省教育厅有关要求通过河南省高校公开招聘系统报名应聘。未通过系统报名者,将无法予以考核录用。
2.资格条件审查
报名截止后,人事处根据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并上网公布通过审核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条件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特别优秀者不超过30周岁;
(4)具有学生干部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5)在国家中文核心期刊(或SCI\EI\SSCI)发表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限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为导师,也可以是第二作者),特殊专业除外;
(6)一般应具有重点大学学习经历,或所在专业为教育部重点建设学科;
(7)研究生学制在2.5年及以上。
3.报到和现场审查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应在笔试前1天到学校报到登记,同时应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本人纸质简历;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党员身份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4)学历位证书及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研究生所学课程的全部学习成绩,加盖管理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应提供第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和硕士成绩单,加盖管理部门公章;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硕、博三个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等材料);
(5)学习期间奖励、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已发表的论文、论著和科研方面的材料(原件、复印件);
(7)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有关学制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发表的论文,应有发表论文原件或相关录用证明材料;
国家中文核心期刊论文的审核标准:在2008年11月30日前发表的论文,依据《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04年版)审核;在2008年12月1日后发表的论文,依据《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2008年版)审核。
4.笔试(总分100分)
命题作文,考察应聘人员书面表达能力和对岗位的认知能力。
笔试完毕后由学校统一组织阅卷,评委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每份试卷由5名评委分别单独打分,5名评委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份试卷的笔试成绩。学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实际招聘名额的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随后在校园网上公布(入围者的笔试成绩,待招聘工作结束后一并予以公布)。
5.面试(总分100分)。
学校统一组织面试,考察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临场反应能力和仪态仪表等。面试内容包括:
(1)自定主题演讲(5分钟内)。选择自己认为在此场合应该表达的内容进行演讲。(满分30分)
(2)现场答辩(6分钟内)。回答随机抽取的两个问题,并接受评委的提问。(满分70分)
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用人单位评委和相关单位学生工作评委,依据应聘人员面试表现独立打分,并分别计算三组评委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6.确定拟聘人员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以下公式确定每位应聘者的"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25%+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评委的面试成绩
平均分×40%+用人单位评委的面试成绩平均分×25%
+相关单位学生工作评委的面试成绩平均分×10%
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如拟聘用人员政审、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的(需有医院体检报告)或拟聘用人员本人提出放弃聘用的(需有拟聘用人员本人签名的书面材料)或经查实拟聘用人员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的,依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各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分别填写5个志愿进行双向选择,按照志愿优先、专业相近和性别搭配合理的原则,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用人单位的拟聘用人员。
7.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接收协议和聘用合同。
三、有关说明
1.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应符合招聘要求,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2.辅导员招聘具体工作安排和有关信息将及时在校园网公布,请注意查询。
校毕业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