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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慈溪市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5-27)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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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指标

  共招55名。有关招考信息可登录慈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查询。

  二、招考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范围、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以2008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部分岗位面向全国、全省或宁波市招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其中部分岗位需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08年11月1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全日制在校生不能按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招聘具有高级职称的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6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符合招考岗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0日。

  5.身体健康。

  三、招考办法和程序

  统一按岗位招考。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注册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10月30日8:00—11月10日16:30。

  网址:慈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

  报考者登录慈溪人才网,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栏进行注册,如实输入个人信息,根据报考条件选择1个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的无效)。在此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的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11月11日-11月15日。对报考者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招考专栏不对外开放。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时间:11月16日8:00- 16:30。报名人员上网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得到报名序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11月19日8:00-11月21日16:30。

  考生登录慈溪人才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对报名人数较少的岗位,在资格初审时一并进行材料审核。

  (3)凡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其中审判事务保障中心书记员、法律文秘岗位,考试采取速录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按考生速录测试成绩的30%、笔试成绩的30%和面试成绩的40%合成总成绩。

  1.笔试

  时间:11月22日。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申论,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申论30分。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其中报考审判事务保障中心书记员、法律文秘岗位的,笔试前进行速录测试。速录测试采用听打方式进行(录音播放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于11月14日慈溪人才网(ww***com[点击查看])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速录测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的10倍(不足10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指标数的3倍(不足3倍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名单。其中审判事务保障中心书记员、法律文秘岗位,按速录测试成绩的30%和笔试成绩的30%合成成绩确定。笔试(合成)成绩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可通过慈溪人才网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合成)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三)体检

  体检根据招考岗位指标,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进行。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核

  考核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五)公示、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如总成绩并列,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确定,其中审判事务保障中心书记员、法律文秘岗位笔试成绩仍并列,则按速录测试成绩高者作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人事关系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63981415、63938221;监督电话:63980633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3938203

  附件:慈溪市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慈 溪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抱最大的希望,为最大的努力,做最坏的打算。 @YingJieShe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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