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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贸学校(福州)面向全国招聘9名专业教师招聘方案 5月28日至6月13日报名
福建工贸学校属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地处福州闽江之滨的金山学区,在校生近5千人。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力量,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9名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语文专业教师1人;
(二)数学专业教师1人;
(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师1人;
(四)电脑艺术设计专业教师1人;
(五)会计电算化专业教师1人;
(六)动物营养与饲料检测专业教师1人;
(七)思想品德专业教师1人;
(八)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教师1人;
(九)服装专业实训指导教师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符合教师岗位要求,口齿清晰,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年以上教学经验者优先。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省外生源应聘教师岗位,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
5.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与专业相关的三级以上职业技能证书,或参加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者优先聘用。
(二)岗位资格条件
三、报考事宜
(一)报名时间:2009年5月28日-2009年6月13日,招聘岗位人数和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
(二)报名方法:应聘者将简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和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以及联系方法等,寄至我校,经初审合格,通知考试。
(三)收费标准:报名费每人80元。
(四)考试时间:2009年6月21日笔试,面试和试讲时间另行通知。
(五)地址:福州市洪山桥原厝23号,福建工贸学校办公室
邮编:350002
联系人:杨老师、唐老师
电话:0591-83711171
四、考试考核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总分共100分。笔试、面试(含试讲和实操)成绩分别占40%和60%。综合成绩合格为60分。
我校成立由校内外有关专家组成的考评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核。笔试主要考查所报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综合能力、教案编写等,笔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各方面素质和能力。试讲主要综合考查考生的实际教学水平和能力,在给定的教材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试讲。试讲(满分100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试讲和实操在60分以下的取消招聘资格。
根据综合笔试、面试(含试讲和实操)成绩,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数按1:1比例确定,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考核体检不合格的,从综合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组织机构
此次专业教师招聘工作在省粮食局指导和省监察厅驻局监察室、省人事厅监督下进行,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福建工贸学校专业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由省粮食局领导和有关处室、学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业教师招聘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
六、待遇
受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后,聘用期内个人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