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东安县2009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吸纳优秀人才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不断改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提高办事效率,经县人事人才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5名。现就有关考试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此次招聘面向全社会,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的职位及人数
1、县卫生系统各医疗单位86名;
2、县计生系统6名;
3、县委组织部电教室1名;
4、县规划建设局3名;
5、县环保局5名;
6、县黄泥洞国有林场2名;
7、县舜皇山森林公园2名。
四、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资格(含职业资格)等能力条件。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考试方法及内容
(一)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考试内容
1、笔试内容分别是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2、实际操作考试内容为专业实践能力;
3、面试均采取结构化测评的方法进行,主要测评内容为个人综合素质、能力、语言表达、岗位专业知识等。
(三)考试用书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六、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实际操作考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的办法和程序进行考试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在电视台、人才网站等传播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3日至6月5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局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行政中心一楼右边,乘3、5、7路公交车到行政中心下车)。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关资格证明等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报名。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交考务费50元/科/人,数码摄像费20元/人。每一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
4、准考证领取时间: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11日至6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和考务费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