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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工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外用工公告 6月2日至6月7日报名
为进一步充实我校专职实验人员和教辅部门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外用工,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共11人,用工岗位和要求见附表。
二、条件和资格
符合岗位要求的上岗资格,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劳动服务意识,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三、工作程序
1.报名;
2.资格审查;
3.用工单位组织测试;
4.学校研究;
5.任前公示;
6.体检;
7.部门聘任和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1.待遇:硕士(统招双证)月薪1200元,本科月薪1000元,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签订劳动合同:被学校录用者,实行一年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签订3年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不再聘用。
五、报名时间和办法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日至6月7日,携带呈报材料到学校人事处报名。
呈报材料:报名表一式2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等原件及2份复印件,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及复印件2份;留学回国人员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2份。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须出具工作经历证明。
联系人:关啸猛(13503727861)刘桂花(15896818711)
联系电话:0372-2909985
附件:
2.应聘登记表
安阳工学院
2009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