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市人发[200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40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中学类:省、市、区级在职骨干教师;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获得学士及其以上学位的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
2、小学类:省、市、区级在职骨干教师;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及往届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专科以上师范类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专科学历报考者须西安市生源或常住户口在西安市。
(二)招聘专业
1、中学类(25名):物理6人,生物4人,数学5人,地理5人,英语3人,化学1人,政治1人。
2、小学类(15名):语文6人,数学5人,体育4人。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教师职业,具备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身体条件;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在职人员需具备小教一级以上职称和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在职人员需具备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和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往届生及200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报考年龄原则上男性为4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为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的,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男性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在职教师若与现用人单位约定有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未满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方法步骤:
采取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审核、公示、资格复审、聘用等方法和步骤实施。如报名人数与招聘相应学科名额低于5∶1比例时,相应减少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的招聘。
(一)公告:
6月1日(星期一)至6月8日(星期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
ww***.cn[点击查看])、莲湖信息网(
ww***.cn[点击查看])、莲湖人事人才网(
ww***com[点击查看])、《西安日报》、《西安晚报》、《华商报》、莲湖区政府大院及我市各大师范院校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6月9日(星期二)-6月23日(星期二),在莲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