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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质监局 2009年招聘食品巡查人员公告
为了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现面向社会招聘两名食品巡查人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事业心强;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食品及相关专业;
(四)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
(五)新会区或江门市区户口。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报考条件者,请于2009年6月8日至12日到新会区质监局人事股报名(区龙昌路一号三楼),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报名者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二寸照片3张。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在笔试人员中按计划招聘总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集中安排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在"江门质监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合格人员,由新会区质监局聘用为食品巡查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三、联系方式
新会区质监局人事股
联系人:王珍
咨询电话:6326819
江门市新会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九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