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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以及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计划的通知》(闽卫人〔2009〕28号)精神,结合我县岗位需求情况,决定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毕业生5名、专科毕业生6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应往届本科学历高校毕业生、2007届及以后毕业的专科学历并取得本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通知书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 |
用人单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 |
01 |
湖头医院、剑斗中心卫生院、龙涓中心卫生院、长坑中心卫生院、参内卫生院 |
5 |
临床医学 (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
本科 学士学位 |
02 |
芦田卫生院、金谷卫生院、龙门卫生院、湖上卫生院、虎邱卫生院、感德卫生院 |
6 |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 |
专科 |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安溪人才网 (网址:ax***.cn[点击查看])
2、组织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6月16日-6月18日期间到安溪县卫生局报名。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往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招聘条件、且参加我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升本"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专科毕业生应在2009年6月18日前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专升本"录取通知书以及其它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直接向安溪县卫生局提出申请。
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带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4张。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安溪县卫生局人秘股
联系电话:0595 - 23232413
3、资格审查
县卫生局对报名者进行登记、汇总、审查,提出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并通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
4、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直接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
五、聘用规定
拟聘人选报经县人事部门批准后,由县卫生局于2009年8月底前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照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