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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占地面积达到65758平方米,医疗用房建筑面积126000平方米,开放床位1766张,一级监护病床139张,现有7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心血管疾病研究诊疗中心、神经内科等6个专业科室为省、市级医药卫生重点学科。医院具有雄厚的医疗技术及管理力量,现有职工1985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05人,高级职称215人,一批资深教授及高学历、高技能中青年技术骨干已经形成了一支医德高尚、医术精湛、奉献爱心蔚然成风的医疗队伍。医院拥有德国SIEMENS公司产双源CT、美国GE公司四维超声机、多功能监护系统百余台、STOCKERⅢ型和SARNS7000体外循环机等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万元以上医疗设备1297台(件)。医院2004年被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评为"全国首批百姓放心示范医院";2007年被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先后被山东省人事厅、卫生厅评为全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全省文明服务示范医院、全省卫生系统"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医德医风示范医院";被省慈善总会评为"山东省热心慈善事业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评为"全省人事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根据《关于2009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9]62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为认真做好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该院200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方案。
一、指导原则
根据省厅增人计划,遵照人力资源配置的客观规律,按照岗位需求,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在科室梯队建设、人才结构、知识能力综合因素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合理配置各科人力资源,积极为科室发展、学科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对于高级岗位和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采取简化招聘形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再组织相关考试。对于中级岗位(外科A岗位除外)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专业、学历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三、招聘条件
报名人员首先符合人事厅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要求,并于2009年7月前确保取得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报考高级岗位条件:年龄45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在三级医院工作10年以上者。
2、报考中级岗位条件:需年龄45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学历者无专业技术资格限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者需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热爱医院工作,遵守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法律制裁的行为。
(四)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高校入学体检标准,执行执业医师以及各相关执业要求的体检标准)。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法
博士学位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报名材料可于6月24日前送到人力资源处(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79号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处,邮编:272029)。应聘材料须提供包括个人从本科起的详细学习经历、科研成果、参与研究项目、各类证书和家庭情况等。
(二)资格审查
由人力资源处和相关科室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需向医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职称资格证书;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由单位自行组织,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面试在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指导下,由单位自行组织。报考中级岗位的应聘人员,根据专业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博士研究生不受此比例限制,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报考高级岗位的人员审查合格后直接参加面试。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时间拟定在6月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业务和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外语水平、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思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和发展潜力等。
(四)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资格复查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体检。考核、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总成绩的计算:应聘中级岗位(外科A岗位除外)的人员,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应聘高级岗位和外科A岗位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公示
为进一步加大公开透明的力度,对毕业生录用结果实行"公示期"制,考试考核工作结束后,将录用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以便监督监察。如发现问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聘用审批
经过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提出初步的聘用意见,经卫生厅审核同意后,报省人事厅备案。
(七)岗前培训及聘用合同签订
受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受聘人员为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含择业期内的)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落户、档案转递等录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的毕业生,需参加医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时间为两周。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附件: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五、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古槐路79号(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272029
联系人:刘春
联系电话:0537-290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