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信息由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局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局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公告 6月10日至12日报名
2009-06-05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队伍,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荔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及区的有关规定,荔湾区卫生系统2009年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局属下5个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此次共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分别是: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5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5名;广州市荔湾区第三人民医院3名;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2名;广州市荔湾区妇幼保健院3名。具体职位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
2、2009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暂缓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岗位所需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
(四)年龄及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截至2009年6月31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末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报考实行执业制度的职位需取得对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报名人员的配偶若不是广州市城镇常住户口需解决户口问题的,须具备随迁进入广州市的条件,工作由其本人自行解决。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10日至12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二)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所在地(详见《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可选报一个职位,报名费、考务费50元/人。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1)小1寸彩色免冠近期照片2张;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同时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工作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人员须同时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计生证明;
(5)2009年应届毕业生须同时带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核符合报考条件者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察
考试采取100分制,分
为专业知识考试、面试,其中专业知识考试占50%,面试占50%。
(一)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结合的考试方式分学科进行。专业知识考试成绩达60分以上才能进入面试,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的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才能进人体检,面试得分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专业知识考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应聘临床一线工作岗位医务人员要求乙肝表面抗原阴性。
(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四)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录用
(一)成绩及拟录取人员名单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广州市荔湾区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用人单位或区卫生局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投诉、监督电话81894442。
(二)对拟聘用的人员公示结束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三)被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在职人员和社会人员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统一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局
二○○九年六月五日
附件:
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