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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委区府办面向本区招聘雇员启事
因工作需要,我办拟公开招聘辅助管理雇员3名:
一、基本要求
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男性,身体健康,宝安户籍,宝安生源,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及其它要求
电子信息大类、法律或法学专业1名;
经济贸易类、公共事业大类或语言文化类专业1名;
电子信息大类专业1名(要求中共党员)。
报名需提供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彩照两张。
报名时间:截止2009年6月17日(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委区府办秘书科862室。
联系人:罗小姐、吕先生,联系电话:29996022,29996132。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