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应届生求职网-中国领先的大学生求职网站

[福建泉州]2009年福建省惠安县卫生系统卫技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6-08) 相关搜索
说明:

此信息由福建医科大学审核并发布(查看原发布网址),应届生求职网转载该信息只是出于传递更多就业招聘信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目的。如您对此转载信息有疑义,请与原信息发布者福建医科大学核实,并请同时联系本站处理该转载信息。

关于转发2009年福建省惠安县卫生系统卫技人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引进技术人才,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惠安县卫生事业单位卫技人员,现将招考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职位及人数
详见《惠安县2009年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范围
应届或往届尚未就业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其中,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的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为大专以上);报考乡镇卫生院临床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医技和公共卫生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助产专业)必须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2006年(含)以前毕业的往届毕业生应具有助理以上执业资格。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教育系统委托招聘中学校医,应是我县医疗机构在编在职从业二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职称及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考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
6、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含以上)毕业生的为全国生源;大中专毕业生为本县常住户口的惠安籍生源;
7、必须愿意在报考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8、具备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个别职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情况表》公布的资格条件为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具备招聘资格。
四、考试办法
根据职位分类,采取笔试的方式。即:①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含内科、外科、儿科、中医、中西医结合等)、公卫预防医学、麻醉、临床检验、西药剂、西药学、中药剂、影像放射、超声、骨伤、五官科及校医岗位的考医学基础知识(约占80%)和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律法规(约占20%);②、报考护理、助产岗位的考护理学(约占80%)和护理伦理学、卫生法律法规(约占20%)。
考试试卷命题及评卷均委托上级权威机构负责。
笔试成绩100分。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1-13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惠安县卫协三楼会议室(联系电话:87382166)
3、报名时应携带材料:
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
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非惠安身份证的,应附有生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1寸近期免冠正面像片三张。
⑵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惠安身份证的,应附有生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1寸近期免冠正面像片三张。2006年(含)以前毕业的往届生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⑶报考校医职位,需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及卫生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及两个以上职位,并须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结束后,由县卫生局、县编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将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5、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和我县“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等项目的,按照上级和惠委办[2007]38号等文件精神给予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办法为:其享受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卷面成绩。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毕业生,必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前向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提供有效证书、证件。笔试成绩公布后,拟列为考核及体检对象的,需在体检前提供县级计生、综治证明。
六、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09年6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2009年6月24日—25日到县卫生局综合股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七、聘用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在同一报考职位中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初选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文)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必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获知体检结果一周内提出,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如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且招聘岗位未达到招聘人数计划的,由县卫生局商人事等部门研究是否适当下调合格线。若个别招聘职位未达到招聘人数计划(含个别体检不合格者)的,则从服从调剂、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中,在全县同学历层次、同类别职位(如县级医疗机构临床医生或乡镇卫生院护理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不愿服从调剂者,视为自行放弃。
经笔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确定拟聘对象后,在惠安人事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及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没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报县委、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09年惠安县卫生系统招聘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县卫生局、县人事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监察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招考日常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被录聘后,按常规办理就业手续,并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首聘一年,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继续办理续聘,新聘人员应在应聘单位服务满五年,方能申请调动其他单位。同时,实行人事代理,档案关系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代理,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惠安县2009年卫生系统招聘卫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世上最累人的事,莫过於虚伪的过日子。 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