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南开区社会人才队伍建设,参照津劳社局发〔2009〕72号文件《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决定选聘60名应届大学毕业生担任社区社会事务工作站干事。
一、岗位设置和相关待遇
1、社区社会事务工作站干事属于公益性岗位,承办社区内居民群众的社会事务。
2、社会事务工作站干事一经聘用,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并实施年度考核的管理方式,年度考核合格者,一年一聘任。
3、社会事务工作站干事在享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由政府有关部门给予岗位补贴。每人实得工资收入为1000元/月,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4、社会事务工作站干事再次就业后,进入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原公益性岗位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工资待遇。进入企业的,其原公益性岗位年限与其在企业工作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以坐落在南开区的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师范大学、理工大学和中医药大学五所高校为重点,同时兼顾我市其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天津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08年毕业后未就业的学生)。
三、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热爱社区工作;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确定的招聘计划和招聘条件,采取本人现场报名、高校推荐、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0日(周三)上午9:00至11:30
报名地点:南开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