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地方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人员 宝 鸡 市 人 才 交 流 服 务 中 心 招 聘 公 告 根据省地税局要求,宝鸡市地方税务局决定在全市地税系统建设统一平台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特委托宝鸡市人才中心招聘纳税服务热线系统人员,现将人员聘用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到宝鸡市人才中心直接报名,通过笔试、面试、择优录取试用,正式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名额、岗位条件及薪资福利 1、本次招聘根据省地税局要求,聘用人员数量在5人的基础上,增设1人,通过省局业务培训及考核,按照优胜劣汰的方式,最终聘用5人、淘汰1人。 2、岗位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税收事业; (二)第一学历为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税、会计、金融或法律等专业; (三)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优先; (五)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六)具有宝鸡市户口; (七)身体健康,形象端正。 3、有关待遇及费用 (一)工资 月工资标准900—1000元。 (二)社会保险 依照规定,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保险,月合计350元。 三、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及提供资料 凡应聘人员于2009年6月15日12:00前到宝鸡市人才开发中心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个证件请各复印两份),2寸近期彩色照片2张。6月19日-6月20日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及内容 此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笔试时间两个小时,考试内容包括会计基础、税收基础和服务礼仪等知识。笔试成绩前12名参加面试。 3、聘用方式 录用人员采用“人才派遣”的方式管理,即由宝鸡市人才开发中心与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合同,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档案保管等日常管理工作。宝鸡市地方税务局与宝鸡市人才开发中心签订人才派遣协议,负责工作管理。 用工单位:宝鸡市地方税务局 用人单位:宝鸡市人才中心 报名单位:宝鸡市人才中心市场拓展部 报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E座4层 联系电话:3262628转88、89、90 网 址:ww***com[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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