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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招聘50名电脑录入员公告 6月13日报名
(2009年6月9日)
经批准,越秀区公安分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安排到基层派出所从事有关数据录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电脑录入员:50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广州市区(不含从化市、增城市)城镇居民户口的待业、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素质和品行,没有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参与邪教活动;
2、大学专科毕业或以上学历(必须持有毕业证书),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电脑打字速度在40字/分钟以上;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明显生理缺陷,肝功能正常,HBSAg呈阴性,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5米以上。
二、报名要求、时间、地点
(一)要求: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失业证、毕业证、计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妥《越秀区公安分局招聘电脑录入员报名表》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二)时间:2009年6月13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16:00;
(三)地点:分局大院内(东风中路295号)。
三、考试形式和方法
(一)考试采取竞争性的考试形式。考试分为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核(以下简称机试),笔试和机试各按50%计入总成绩。
(二)笔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和语文基础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09年6月18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待定。
(三)机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1、内容: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能否熟练应用计算机进行文字和图表编辑、文字录入、邮件收发等;
2、机试时间:2009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每批约1小时);
3、机试地点:待定。
四、体检、政审
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如入围人选中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参加体检和政审。
五、聘用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者录用,并由机关服务中心按规定办理用工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报名者必须亲自到报名点填写《越秀区公安分局招聘电脑录入员报名表》。
(二)被聘用人员作为越秀区公安分局的临时工(编制外),与分局机关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到派出所从事外来人口、出租屋等信息数据的录入工作。
(三)聘用期间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每月工资约为1500元(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每月1200元)。
咨询电话:83564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