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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2009年公开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6月25日前报名
为加快推进农业对外经济合作事业发展,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制内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农业对外经济合作项目管理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1.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工作积极主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1年以上工作经历,身体健康;
4. 具有北京市城镇户口;
5.熟悉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状况及相关政策措施;
6.有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和中文写作能力;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或具有同等水平),能够用英语对外交流、开展工作;
7.了解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程序,有一定的外事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国外学习工作经历或从事农业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2.北京市户口证明(复印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复印件);
5.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应聘人员的材料可以通过传真提供:010-65026340;信函提供请寄: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北路55号(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人事处收);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yan_li@;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6月25日;
2.6月26日至30日,资格审查初选,按照1:5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
3.7月2日,组织笔试、面试;
4.7月3日至10日,考察、体检;
5.7月15日,研究确定录用人选,并在本网站进行公示;
6.8月20日前,上报农业部人事劳动司审批,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宜
1.根据《农业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填写《农业部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期内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工作待遇及福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恕不退回;
3.农业部对外经济合作中心有关情况请登录ww***.cn[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10-65026340,联系人:高春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