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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一中2009年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公告 6月12至18日报名
为优化教师队伍、调整教师专业结构和扩大办学规模需要,经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黄山一中公开招聘和选调教师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选调教师岗位和人数要求
合计 |
序号 |
招聘、选调岗位 |
人数 |
专业要求 |
备注 |
5 |
1 |
高中语文教师 |
1 |
汉语言文学 |
|
2 |
高中数学教师 |
1 |
数学 |
|
|
3 |
高中英语教师 |
1 |
英语 |
|
|
4 |
高中地理教师 |
1 |
地理 |
|
|
5 |
高中心理学教师 |
1 |
心理学 |
|
二、招聘、选调原则
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选用的原则。
2、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招聘和选调职位的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4人的,该职位的招聘和选调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予以选聘,超过4人的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予以选聘。
3、面试实行达线控制,拟选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良好等次(75分)。
4、本次招聘选调工作在区招聘和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监察局实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二)招聘对象条件
1、区内外全日制应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师范类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应为本科,且都要求专业对口。
2、全日制应历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选调对象条件
1、黄山区教育系统义务教育阶段在编在岗教师。
2、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具有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区级学科带头人及以上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2-18日。
2、报名地点:黄山区教育局人事科(区教育局四楼)
联系电话:0559-8530277
3、资格审查:由区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条件人员核发准考证。
4、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高校毕业生未发毕业证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报考)、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A4纸复印);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教师报名时还需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名费笔试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面试时交)。
五、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进行,笔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条件。
2、笔试分专业知识科目和综合知识科目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合成总分100分。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其中心理学笔试内容参考潘菽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心理学》以及曹日昌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普通心理学》)。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心理学》等。
3、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进入面试。
4、面试为100分,当场亮分。试教时间为25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
5、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在面试时必须书写一份教案(所报学科现行高中教材),提前40分钟准备,然后进入试教、答辩环节。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体检和考核由区监察局、人事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如有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考核均合格者为拟聘用人选,在黄山区政府网、黄山区教育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报送区人事局审定,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编内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黄山区监察局黄山区人事局黄山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