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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连医科大学及所属医院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

(全职,发布于2009-06-12)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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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及所属医院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09〕6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函字[2009]206号)文件精神,经省卫生厅同意,2009年上半年大连医科大学(含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本次招聘所指学历均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招聘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须40周岁以下;招聘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人员年龄须45周岁以下。

3、报考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招聘本科生,须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425分以上);研究生要求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合格(425分以上)水平。小语种须四级合格(425分以上)。

4、应聘的事业单位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报考人员在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在省内、市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卫生部有突出贡献专家、省优秀专家及"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予以优先聘用。

5、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应届毕业生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1、岗位分类:

2009年上半年的招聘岗位分为两类:A类:招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博士研究生的岗位;B类:招聘具有副高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毕业生的岗位。

2、组织实施:

所有招聘岗位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工作均由省卫生厅会同我校组织实施,招聘全过程接受省人事厅、省卫生厅的监督。请登录大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查询相关公告。

三、招聘步骤

1、岗位查询:我校2009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将于6月9日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com[点击查看])、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cn[点击查看])、辽宁卫生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大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ww***.cn[点击查看])以及辽沈晚报同步公开发布。届时,通过这些媒体上发布的"2009年上半年辽宁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可以查询到我校本次招聘岗位的详细信息。

2、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6月10日9:00至6月17日17:00期间登录大连医科大学网站(ww***.cn[点击查看])进入大连医科大学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的岗位方可组织考试。比例不足2:1的,经省卫生厅同意,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截止后,学校会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按照要求交纳报名费后,报名方才生效,报名费用100元/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此次我校公开招聘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招聘硕士及以下学位的岗位采取考试的方式,招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人员采取考核的方式。

1、笔试内容和方法

(1)笔试科目为二科。外语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定于6月26日,考场设在大连医科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考生登录大连医科大学网站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4)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内容和方法

(1)面试前由各用人单位对拟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报名登记表到各单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审核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加盖各单位人事部门公章。面试人员须按照报考岗位的要求如实提供身份证、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外地考生来连请携带),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其学历、学位证书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定于7月20日至7月26日期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查后通知。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能力等。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或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均不予聘用。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比例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五、体检和考核

确定参加体检与考核的人员在8月5日前到省人社厅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工作由各用人单位分别组织。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由省人社厅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卫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23日。公示期满,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各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八、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技术咨询电话:

大连医科大学:0411-86110055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一院:0411-83633415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二院:0411-84671236

其他不尽事宜,按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09〕6号)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9年上半年省卫生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函字[2009]206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大连医科大学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一般的伟人总是让身边的人感到渺小;但真正的伟人却能让身边的人认为自己很伟大。 [G.K.Cheste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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