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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6月22至7月3日报名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市重大建设项目开发前期工作办公室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考录(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考计划
湘潭市重大建设项目开发前期工作办公室(归口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公开招考3名工作人员,计划如下:
岗位 |
计划数 |
相关专业要求 |
备注 |
项目管理 |
1 |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投融资 |
1 |
经济类(金融学、国际金融与贸易、财政学、经济学)、会计学、财务管理 |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综合文秘 |
1 |
经济学、汉语言文学、哲学、政治学、新闻学、行政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三、招考条件
1、思想品德好,政治素质高。
2、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4、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要求。
5、身体健康。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湘潭市人事局、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22-7月3日(上午8:30分-下午17:00,中午及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市政府办公大楼7楼0721室(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干部科)
(三)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两份,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1寸免冠近期彩照3张。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办理报考有关手续。
(四)报考人数与拟招考岗位计划录(聘)用人数比例不得小于10: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考计划。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湘潭人事网上和湘潭发改委网上另行通知。
1、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为100分,按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各占50%合成笔试总成绩。
2、面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每个岗位计划录(聘)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六)录(聘)用程序
1、考察。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每个岗位计划录(聘)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进行。
2、体检。组织拟录(聘)用人员到专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依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在考察对象中依次递补。
3、公示。拟录(聘)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在湘潭市人事信息网及相应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4、录聘。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公开招考录(聘)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录(聘)用资格。
五、其他
本次招考工作相关信息均可在湘潭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
和湘潭发改委网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查询,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732-85702180732-8524354
湘潭市人事局、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00九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