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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上半年辽宁中医药大学及所属附属医院
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省卫生厅同意,2009年上半年辽宁中医药大学(含辽宁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辽宁省中医院、苏家屯分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二院(辽宁中医药研究院)、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三院(辽宁省肛肠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本次招聘所指学历均为国家统招全日制学历。应聘的本科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应聘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应聘的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
3.应聘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大学本科毕业生要求达到国家大学外语四级合格(425分以上)水平,研究生要求达到国家大学外语六级合格(425分以上)水平,小语种须四级合格(425分以上)。
4.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应聘的事业单位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市级或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满3年,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在省内、市内同行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卫生部有突出专家、省优秀专家及“百千万人才工程”人才予以优先聘用。
5.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参加考试,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外语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参加应聘的2008届毕业生必须是未参加工作可以通过派遣渠道接收的毕业生。
6.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4月30日。
7.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组织
(一)岗位分类: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类:只招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人员的岗位;B类:其他岗位。
(二)组织实施:
A、B类岗位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由我校和各附属单位组织实施。
三、A类岗位招聘步骤
1.岗位查询:详见附件1。
2.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可在2009年6月9日9:00至6月17日16:30期间登录辽宁中医药大学(ww***.cn[点击查看])进入辽宁中医药大学及所属附属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特殊人才(A类)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网址:ww***:88[点击查看])。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岗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且本人学历必须与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一致。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面试前由我校和各单位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的时间由各用人单位通知报名人员。2009年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须同时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4.面试: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注意登陆辽宁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
5.体检:依据面试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校和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
6.考核:依据体检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和聘用:体检和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辽宁卫生信息网和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B类岗位招聘步骤
1.岗位查询:详见附件2
2.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可在2009年6月9日9:00至6月17日16:30期间登录辽宁中医药大学(网址:ww***.cn[点击查看])进入辽宁中医药大学及所属附属医院公开招聘(B类)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网址http:// ww***:87[点击查看])。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多报岗位的取消其应聘资格,且本人学历或职称必须符合岗位所要求。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对于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人员应聘B类岗位,同样需要参加应聘B类岗位的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2:1的,将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内容和方法
我校B类岗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笔试内容和方法
①笔试科目为两科。分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和专业考试科目,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及与本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考场统一设在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校区,具体地点请登陆辽宁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②笔试时间为2009年6月2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考证经监考人员当场核对无误后统一收缴,不再退回考生。
③成绩查询。考生请于2009年6月29日下午15: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④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对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内容和方法
①面试前,拟参加面试的人员持资格审查表(A4纸打印,确保所有信息在一张纸上)到各单位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审核人员和参加面试人员双方在资格审查表上确认签字,加盖人事处公章。面试人员须按照报考岗位的要求如实提供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各学历层次均须提供)、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外地考生来沈请携带),不得弄虚作假。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者,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200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交学生证和学校推荐意见(通常称为毕业生推荐表),其学历、学位证书应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②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资格审查时通知。
③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聘用。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
4.体检和考核
依据总成绩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我校和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
考核工作由我校和各单位分别组织实施。依据体检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选。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公示和聘用
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卫生厅核准后,报人社厅备案和公示,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各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政策
1、纳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辽西北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2、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后,要按规定参加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3、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笔试、面试的考务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届毕业生,凭《低保证》、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招聘工作咨询、监督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辽宁中医药大学校本部:024-31207012
辽宁中医药大学职业技术学院:024-89800921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024-86291536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苏家屯分院:024-62077227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二院:024-86803319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三院:024-31323618
2.网上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4-31207184
3.监督举报电话:024-31207128
其他不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09年上半年辽宁中医药大学及所属附属医院A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附件2:2009年上半年辽宁中医药大学及所属附属医院B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辽宁中医药大学
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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