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局招聘政府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应届毕业生招聘行政机关单位政府雇员,从事财政管理、财务会计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安心所聘岗位工作。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独立工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四)全日制财经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软件进行公文处理,熟悉计算机操作。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其他要求
财政管理人员2名,要求会计学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和财政学(含税务方向)专业。
三、报名时间及资料
(一)截止日期:2009年6月15日。
(二)应聘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推荐表、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照片1张。
四、招聘方式
(一)直接到毕业学校面试。
(二)应聘者经资格审查及面试合格后,电话通知确定为考核和体检人员。
(三)根据考核和体检的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定后签定聘用合同。
五、相关问题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办理相关雇员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标准执行。
六、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广州开发区、萝岗区财政局
联 系 人:梁小姐 ,毛小姐 联系电话:82111712,82111980,传真电话: 82112006
地 址:广州萝岗区志诚大道区管理委员会东座508房
二00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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