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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市人事局、卫生局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富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富政办〔2006〕65号)规定,经研究决定,2009年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卫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07年1月1日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富阳户籍(含富阳生源)毕业生;
2、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妇产科、儿科、医学影像、病理、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富阳户籍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招聘专业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其它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7日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考。
三、招聘计划
详见《2009年富阳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17日-6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富阳市卫生局四楼大会议室(富春街道桂花路17号)。
3、报名手续: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随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到对应的报名点接受资格初审,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对象限报1个专业岗位。
如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专业岗位计划1:1.2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将于笔试前在富阳人才网和富阳卫生网进行公告。
对报考对象在整个招考录用过程中,一经发现有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立即终止或取消其考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包括专业岗位相关知识(70%)和公共知识(30%)。具体事宜在6月30日下午2时领取准考证时通知。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笔试成绩在富阳人才网和富阳卫生网上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在笔试时通知)。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专业岗位计划数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专业岗位计划数≤4的,进入面试名额为"计划数+1";不足规定比例或名额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在笔试成绩公布时通知。面试实施3天前,若有入围面试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本招聘专业岗位对象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合计总成绩(保留一位小数),并于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
各专业岗位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最低录取分数线为总成绩60分。
(三)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根据公布的专业岗位计划数及报考条件,由入围的报考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对照专业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选择招聘单位,并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放弃专业岗位选择、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在本招聘专业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结束后,由市卫生局及用人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位不再递补。
考核通过,对拟聘用名单在富阳人才网和富阳卫生网公示7天,经市卫生局和市人事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或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岗位规定学历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富阳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33231076331352063133850
富阳市人事局
富阳市卫生局
2009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