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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和旌德县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是县建设委员会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我县城乡建设工作,根据《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名额
1、旌德县城乡建设规划办公室2名:城市规划专业;
2、旌德县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2名:土木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
3、普通高校本科(获得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4、年龄30岁以下(1979年6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由旌德县人事局、建委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1日至6月16日
报名地点:旌德县人事局(电话:0563-8603971)、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安徽建筑工业学院2009届毕业生可在该院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填写《旌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旌德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各科成绩合格的2009届毕业生凭就业推荐表办理报名手续。经初审合格者,交纳报名费110元。
2、已就业人员报考,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回避的有关规定。
4、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的开考比例不能小于3:1;小于此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初审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经考试(笔试、面试)后被拟定为体检、考核对象的,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录用时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值为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笔试内容为岗位业务知识。各职位报考者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实行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核。考试后,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局、建委安排人员对其进行全面考核。
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招聘职位的人员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核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对拟批准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后由县人事局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方可正式聘用,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本简章由旌德县人事局、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旌德县人事局 旌德县建设委员会
二○○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