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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南阳市市规划局

(全职,发布于2009-06-16) 相关搜索
  • 工作地点:其它
  • 职位:专业技术人员
  • 信息来源:许昌学院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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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公开招聘市规划局专业技术人员
 

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规划局专业技术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事部第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经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同意,南阳市规划局面向社会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3名(全供事业编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人才质量。

  二、招聘岗位

  宛城区分局5名,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2名;卧龙区分局5名,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2名;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4名,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1名;油田工矿区分局4名,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1名;南阳市规划局地理信息中心5名,含直接进入面试人员2名。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的应、往届毕业生和符合招聘条件的在职及非在职工作人员。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所要求的政治条件、法律条件和身体条件。

  2、应聘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建筑学,道路交通,环境艺术,环境规划与管理,经济地理,地理信息,工民建)。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同等条件下具有工程师职称的人员优先。

  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和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年龄42周岁以下。

  6、应聘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公开招聘城乡规划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需经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公开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办法是:

  (一) 发布招聘公告

  6月 12日在大河报、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阳电视台、南阳广播电台、南阳人事人才网(http://)发布招聘公告。

  (二) 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时间:2009年 6 月 18日至 6 月 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银河宾馆 (文化路和新华路交叉口)

  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没有毕业证的应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时需交报名考试费40元(含数码照相)。

  报名工作由市考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事局、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审查通过的考生与 6月 25日到市人事局考务中心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三) 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规划法》和《建筑法》。笔试时间为2009年 6月 27日 上午9:00 —11:30,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工作由市考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四)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100×60% 面试成绩100×40%。

  面试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 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和考核政审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工作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与政审工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国务院录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学历资格审查工作由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职称资格认定由市人事局职称科负责,在职工作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调配录用科负责,考生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市规划局负责。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 公示聘用

  1、公示。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市人事局将拟聘用人员报请市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公示。

  2、聘用审批。 公示合格人员由市人事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一年。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三十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工作。

  监督举报电话:63166839 63188890

  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公告均在南阳人事人才网(http://)发布。有关考试信息可及时登陆以下网站查询并下载报名表。

  本方案由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南阳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

2009年 6月10日

 
 
 
发 布 者:  admin 添 加 时 间:  2009-6-16 点 击 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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