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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事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09年第4次常务会议纪要(2009年24号)和鄂尔多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的批复》(鄂机编发[2009]50号)的精神,决定为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面向全国招考15名工作人员。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和品德修养,有志于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工作;
(三)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2009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四)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年龄35岁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
招考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报考职位及专业要求
鄂尔多斯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支队执法监察管理职位15名,具体专业要求:安全技术与工程专业、化学工程专业、化工机械专业、油气工程专业、特种化工专业、仪表自动化专业、火工与烟火技术专业、炼油化工机械专业、油气储运专业、化工工艺专业、消防指挥专业、消防工程专业、有机化工专业、无机化工专业。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20日至7月2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东胜区鄂托克西街锦绣苑1号写字楼203室)
(四)联系电话:0477—8378241 (传真0477—8378382)
(五)报名要求:
1、报考者在报名时请一并提供简历(近期2寸免冠照片三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200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持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专业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及简历评估,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鄂尔多斯市人事局协同市安监局组织命题和考试及阅卷。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数的50%,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占总分数50%。考试复习教材自行解决。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向鄂尔多斯市安监局查询,也可登陆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查询(网址:ww***com[点击查看])。
5、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知识面及举止仪表等)。
2、面试由鄂尔多斯市人事局协同鄂尔多斯市安监局组织进行,面试评委由7人以上组成。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核
(一)依照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招考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招考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初步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核查档案,并由应考人员所在学校和单位出具政审材料。
(四)如拟招考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审批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经鄂尔多斯市安监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在鄂尔多斯市安监局公示栏和鄂尔多斯人事人才网(网址:ww***com[点击查看])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合格者报鄂尔多斯市人事局审批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正式聘用后按鄂尔多斯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对待,执行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国家事业单位同等工作人员待遇。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事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