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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寿光市2009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简章 6月21日至24日报名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人才队伍素质,推动寿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寿光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09年寿光市面向社会招聘硕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0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应届生)。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后的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博士生学历的可适当放宽,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生源地不限。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寿光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1日(星期日)-24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寿光人才市场(寿光市圣城街40号)。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进行资格审核,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寿光市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登记表》(贴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诚信承诺书》,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
2、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专业),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允许相近专业考生报考或由市人事局根据单位需求进行调剂,否则取消岗位。
3、报考人员原则上应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原因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4、报考人员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回避的有关规定。
5、报考人员于2009年6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6、报名的同时收取考试费: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面试费每人70元,共计每人110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在上学期间,受过相关处分未解除的。(3)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4)影响选聘的其他情况。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确认。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6月27(星期六)上午8:30-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只考一门公共科目(满分100分)。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含法律常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报专业(岗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2、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并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为2009年6月29日上午8:00-12:00(星期一);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官全部从寿光市以外抽调。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素质。
(4)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法,面试试题为通用题型。每个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思考时间6分钟,答题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3、总成绩计算办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科目)×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初选人员。
(2)总成绩于6月30日下午在报名地点张榜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1、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专业(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范围的人员。
2、体检考核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合格者,对考生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4、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从应聘同岗位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1、对招考时经市人事局同意后予以调剂的考生在分配聘用时一般按所学专业进行分配。
2、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市人事局审核后,通过市人才市场公告栏等形式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资格。
3、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事局发出录用通知书。毕业生收到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地点报到,办理聘用手续。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4、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须同聘用单位签订服务期不低于五年的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同类人员性质及工资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项
整个招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由寿光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将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536-5221237中共寿光市纪委
咨询电话:0536-5252186寿光人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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