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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公开招聘市委党校专业教师简章 作者: 发表于:2009-6-18 11:22:00 浏览: 10
为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市委党校师资力量,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同意,面向全国为市委党校招聘专业教师。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教育事业,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勇于理论创新,具有一定的探索、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能力。注重调查研究,善于总结实践经验,理论联系实际,能够胜任党校教学工作。学风严谨,为人师表,敬业精神强。 2、具有国民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在30周岁以下( 3、党史党建专业应为中共党员。 4、身体健康。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ww***com[点击查看]。 报名者须提交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关信息资料: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教学科研成果简介,近期一寸彩照3张。 报名时间:2009年6月11日-30日(含双休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3:00-6:00时。 报名地点:宝鸡市西关宝中路2号,宝鸡市委党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办公室(前楼212室)。电话:09172818648,邮编:721001。 联系人:董西科(13891739613) 袁亚琴(15991072986) 2、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登记表及本人有关信息资料,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 分。总成绩按百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各专业笔试采用同一份综合试题。内容包括哲学、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国情时事和写作等。 凡资格审查合格者均可参加笔试。参加各专业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5︰1时,取消该专业的招聘。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各专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试讲人员,以抽签方式确定试讲顺序。试讲内容由参加面试者在本专业范围内自行确定。试讲时间为50分钟。 笔试、面试之后,分别对各专业应试者按总成绩排序,按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3、笔试、面试时间 笔试时间:7月上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时间:7月中旬 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时间:7月下旬 考察、体检时间:7月下旬 8月上旬确定聘用人员。 五、考察聘用 由市委组织部与市委党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知识水平、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后,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本《简章》由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 中共宝鸡市委党校 2009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