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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州省都匀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全职,发布于2009-06-19)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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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都匀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快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把好选人用人关,从制度上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把优秀人才吸引到事业单位,不断提高各类人才的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将2009年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事局,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科室人员及招聘单位政工人员组成。有招聘任务的单位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原则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由组织、人事、编办、财政及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制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职位及人数。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户籍或生源地属黔南州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黔南州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3、由省级机关统一选派在都匀市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历;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不含政工系列)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报考市直事业单位艺术类别专业技术人员(教师岗位除外)的黔南州少数民族考生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

7、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应届生除外);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情见招聘岗位一览表);

9、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的其他情况。

定向到其他县(市)和具体单位的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考

1、2007年以来招考(聘)的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含选调生。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五、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政策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具体报名工作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负责。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4日-6月27日

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都匀市行政服务中心、旱冰场旁)。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招聘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适当调整招聘计划。如调整后,仍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持毕业证书(2009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还需持相应层次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同时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中、小学教师需持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简章,按照简章和岗位一览表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报名,并提供与之相符且真实有效的报名材料。如提供材料与报考岗位所需条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09年7月15-17日,发放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

(二)加分政策

招聘中将对符合下列条件,按报考单位层次,采取在笔试成绩上加分的办法进行适当照顾(加分在按比例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

2、选派到都匀市所辖乡镇、办事处以下基层单位服务一周年以上,并在服务单位年终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3、选聘到都匀市所辖村、社区服务一周年以上,年终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

4、户籍或生源地属黔南州的少数民族考生。

(三)加分分值

符合以上第1-4项情况之一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未按比例折算前的笔试成绩)

(四)加分确认

1、革命烈士和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西部计划自愿者须提供市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3、"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须提供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或"三支一扶"项目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同意参加本次考试的书面证明,服务单位和服务时间,以及服务单位出具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4、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5、考生须在报名现场填写《都匀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四),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前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黔南人力资源网(ww***.cn[点击查看])、都匀人力资源网(ww***.cn[点击查看])都匀新闻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六、考试

考试按管理岗位(A类)、专业技术岗位(B类)、教师岗位(C类)三个岗位实行分类考试。

报考A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

报考B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

报考C类岗位的人员参加笔试和试教。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报考B类、C类的考生笔试科目由《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组成,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统一命题、制卷、阅卷。

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00分)、《职业能力测试》(100分);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技能知识》(100分);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100分)、《专业技能知识》(100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不含户口簿、驾驶证、护照等其他身份证明)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专业技能知识》,考试科目不指定参考书。

考试时间:2009年7月18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1:30《公共基础知识》(A、B、C类)

下午14:00-16:00《职业能力测试》(A类)、《专业技能知识》(B、C类)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成绩于2009年7月27日在黔南人力资源网(ww***.cn[点击查看])、都匀人力资源网(ww***.cn[点击查看])、都匀新闻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

(二)面试和专业测试

报考A类岗位的,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报考B类岗位的面试和专业测试同时进行,按照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的人选。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报考C类岗位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人选。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教师专业技能测试作为试教内容之一。

面试和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根据以下比例分类计算:

报考A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报考B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30%和面试占30%计算。

报考C类岗位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试教占60%计算。

(四)其他

如遇某岗位进入面试(试教)人员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试教)。如所确定进入面试(试教)人数与所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面试(试教),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的拟面试(试教)人员,其面试(试教)资格同时取消,并向社会公告。

面试、专业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时间:2009年8月1日,教育系统试教时间:2009年8月9日。

面试(试教)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七、体检

各招聘岗位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核对象,则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

体检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监督指导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行业特殊要求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核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拟聘用人员考核工作。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其它考生主要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报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考察对象系新聘用且试用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四)有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五)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不适应相应岗位职责的;

(六)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七)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的;

(八)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九)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或提供报考岗位所需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

(十)经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者是否依次递补,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专业测试、面试(试教)、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市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合格的人员,填写《黔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黔南州人事局审批。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考教师的新聘用人员一年内未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初任培训。被聘用人员按管理权限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政府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事纪律监督员及社会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一定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后,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且三年内不能在都匀市报考,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咨询电话:0854-8223164、4916182

监督电话:0854-8223221

 

附件:一、都匀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二、都匀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三、都匀市200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doc

 

都匀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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