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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舟山市普陀区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
选聘社区(村)工作人员公告
(第一号)
根据《2009年舟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社区(村)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经研究决定舟山市普陀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1名高校毕业生到社区(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和对象
(一)能够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社区基层工作;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乐于奉献,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30周岁(1979年6月28日-1991年6月28日期间出生)。
(三)选聘范围为舟山市普陀区生源或户籍(以2009年6月2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省级优秀毕业生,"211"高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在2009年9月30日前毕业),专业不限;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我国西部计划和我省欠发达地区计划"活动今年期满的普陀生源或在普陀服务高校毕业生。
二、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和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组织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09年6月29日--7月3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舟山市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海莲路80号三楼),咨询电话:0580-3012510,3059260。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点报名并接受资格条件审查。报名人员(可以委托)须提供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身份证、户口簿[普陀生源的应提供入大学时原常住户口迁出(注销)记录的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 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发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提供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填写《2009年舟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选聘社区(村)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下载)。
(二)发布选聘岗位:
根据报名人数和选聘计划数的相应比例确定选聘岗位,于7月5日前在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ww***.cn[点击查看])发布。
(三)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以及相关知识,考察其岗位匹配能力。面试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7月5日,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后,按照招考计划数的1:1的比例,合格分及以上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
(五)公示和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网(ww***.cn[点击查看])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岗位并发给拟聘用通知书。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拟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到。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第二轮选聘有关事项见后续公告。
中共舟山市普陀区委组织部
舟山市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0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