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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招聘高学历检验检测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硕士研究生)检验检测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和条件
(一)招聘专业
1、 分析化学1名(女性);
2、 微生物学1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热爱质监事业;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8届毕业生;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持《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有工作单位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2009年 6 月 22日-6月23日到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处报名(中山街北 395号1311室、电话:2661017)。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参加面试。
(二)面试。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求,本次面试采取现场实际操作考试的方式,内容为:用指定的仪器检测指定的样品。
(三)体检考察。根据面试(实际操作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后,按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四)录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通过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丽水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0九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