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依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经区委、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2006年以来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本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受到省部级及以上表彰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 3、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反党(政)纪受过处分的; 3、在执业和工作期间有不良记录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岗位与人数(见附件)(点击查看)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经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后,择优聘用。具体程序、办法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为宿城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报名、上传照片及资格审查时间:2009年7月6日8:30-7月10日17:00; 缴费确认时间:2009年7月6日8:30-7月11日17:00。 2、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应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不开考,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根据苏价费函[2007]146号有关规定,收取笔试费用100元/人。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要在2009年7月12日8:30-7月14日17:00打印准考证。 4、资格复审 复审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各为100分。 2、面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与岗位拟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核。 (四)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公示7天,经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 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区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宿城区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及发布相关信息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527-82960398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27-82960231 监督电话:0527-82960166 宿城人才网:ww***.cn[点击查看] 宿城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
附件:招聘岗位与人数 宿城区人事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2009-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