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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一批特殊专业人才,根据国务院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公开选岗、意向性签约、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获学士学位及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1日后出生)的应届毕业生。 (二)聘用指标:69名。各职位的招聘指标、学历等要求见德江县2009年在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一)。 硕士研究生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单位审核合格,并经县招考领导小组审定后直接聘用,不占指标。 三、招考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按需设岗和专业与岗位相结合原则。 四、招考工作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点设在贵州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上报名请登录德江江县人民政府网站(ww***.cn[点击查看])或德江人事劳动网(ww***.cn[点击查看])下载《德江县2009年在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 3、报名所需材料:现场报名的考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填写报名申请表,上传一寸电子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必须控制在40KB以下,报名表和电子照片打成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某某某报名表与电子照片”,并上传到德江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rsj8523073@。报名时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 4、报名按所学专业结合岗位要求的专业对口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类别(详见附件一),不准兼报。 5、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按每人6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网上报名的考生,通过当地农业银行向德江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交纳报名考务费,户名:“德江县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账号:780001040001848,开户行:“农行德江县支行营业部”,并在款项来源注明“人事局招考费”。 6、报名考生经县招考领导小组资格初审合格后进入笔试。 7、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闭卷。 4、笔试内容:财经类、工程类、计算机类、法律类、农业类、文秘新闻类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试题,医学类考公共卫生基础知识。笔试实行100分制,未达60分者不进入面试。 5、笔试成绩公示时间: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在同一岗位类别中按拟聘用指标1:2的比例(播音、音乐岗位按1:3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得分并列的考生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内容:按岗位要求现场示范、专业测试。 2、面试时间: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70%,面试成绩按30%的比例(播音、音乐岗位笔试与面试各按50%)计算综合得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县招考领导小组在同一岗位类别中按拟聘用指标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末位得分并列的考生按笔试分高、革命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工作人员子女、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均为农民的农村双女结扎户子女、党员、优秀学生干部的优先顺序确定。 1、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 3、体检地点:待定。 4、体检结果公示: 5、有体检不合格、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体检需递补人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六)公开选岗位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对象,并按报考岗位类别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公开选定岗位。 1、选岗时间: 2、选岗地点:另行通知。 有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公开选岗需递补人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体检合格后从高到低递补。 (七)签订聘用合同与报到 已选岗人员在选岗现场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于 有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聘用需递补人员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中按拟聘用职数1:1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体检合格后递补。 (八)聘用 1、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期为5年,期内不得调动工作。被聘用人员聘用期内不到岗或脱岗(含连续请假等)超过一个月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龄从行文聘用之日起计算。 3、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报经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予以解聘。 4、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国家有规定执行。 5、被聘用人员凭聘用文件办理户籍等手续。 (九)其他事项: 招考过程中,县招考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监督举报电话,参加考试的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后取消资格。 1、有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记录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3、参加非法组织的; 4、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至今尚未撤销的; 5、有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查实的; 6、是特岗教师的。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每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牵头,县编委办要对有关单位人员编制情况核准;县财政局要投入必要的经费,确保办公费用的正常开支;县文体广电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媒广泛宣传;县监察局要对考试考核、聘用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务必公道正派,严格按政策和本方案办事。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回避,不得徇私舞弊,若有违纪违法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参考人员要遵守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其资格。 咨询电话:0856-8523073(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56-8532126(县纪委办公室) 0856-8523007(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六、本《方案》由德江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未尽事宜由德江县200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一)德江县2009年在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二)德江县2009年在筑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