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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满洲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的通知 7月10日前报名
随着我市环保事业的发展,对环境保护监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更好发挥环境保护监测的作用,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根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环境保护监测站6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事业合同制)。现就考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考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特殊人才优先录用的原则。
二、招考的条件、人数、岗位及专业要求
(一)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品形良好、身体健康,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即197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报名考生户籍限定满洲里市。
(二)招考人数、岗位及专业要求
招考人数:6人。
招考岗位及专业要求:环境监测5人(环境监测、环境工程、生态、化学、核物理、核与辐射防护、放射化学或核技术应用及环保相关专业),法律1人(法律专业)。
三、招考实施办法和进度安排
考录工作全程分为发布招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录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将通过市、区电视台、满洲里报等新闻媒体及"满洲里人才"网络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9年6月29日至2009年7月10日。
报名地点: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户口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
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同底(红底或蓝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费150元。
3、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局、市环保局共同组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实施。经审查资格合格者,予以报名登记。并于7月14日凭交费收据到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按岗位所需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1:4;若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按比例相应递减本职位录用人数。
2、考试内容:重点考查环保相关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知识。
3、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2、面试成绩的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的面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五)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生的考试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应录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的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考虑特殊专业、党员以及高学历考生,并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围人选。
1、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考录工作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2、考核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对考生的考核工作由考录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共同进行。考核工作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不合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七)录用及有关问题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按有关规定参加人事代理。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四、考录工作要求
1、考录工作要做到录用人数公开、报考条件公开、笔试、面试成绩公开、进入面试及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公开。要在考试录用各个重要环节中,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2、考录结果将面向社会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限为三天。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人员录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举报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470-6262284
市人事局0470-626226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旭光
联系电话:0470-6231376
满洲里市人事局满洲里市环境保护局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