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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永新县2009年选招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6月28日至7月9日报名
为了充实我县各类学校的师资力量,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公开选招一批教师。为了使选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逐步建立和完善选才用才新机制,优化我县各类学校教师年龄和知识结构,提高我县学校教师的学历层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选招工作的领导,成立选招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袁守旺,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斌平,县政府副县长
段卫明,县政协副主席、教体局局长
成员:周振盛,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沈生飞,县财政局局长
周新华,县监察局局长
徐开铭,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龙晓一,县编制办主任
龙昔南,县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体局,由龙昔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选招名额和选招科目
1、公开选招特教教师1名。
2、公开选招幼儿园教师2名。
3、公开选招小学教师18名,其中英语教师4名,语文和数学教师各6名,以上各科男女的录取比例为1:1。舞蹈和体育教师各1名。
4、公开选招初中教师18名,其中英语、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声乐教师各2名,以上科目男女录取比例为1:1。政治、历史、地理、生物教师各1名,体育教师2名(其中男女各1名,男教师为篮球专业,身高要求为1.75米以上,女教师为羽毛球专业)。
5、公开选招职校教师3名,其中服装设计专业毕业生、电子电工专业毕业生、机械加工专业毕业生各1名。
6、公开选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简称"特岗计划")人员15名。其中初中英语教师5名,初中数学教师4名,初中化学教师3名,初中政治、历史、物理教师各1名。
四、选招条件
1、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能胜任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或中专学校毕业。其中:
(1)报考特殊教育教师的起始学历为中专及以上特殊教育专业毕业。
(2)报考幼儿教师的起始学历为2008-2009年中专及以上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3)报考小学教师的起始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最终学历为专科及以上。
(4)报考初中教师的起始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最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5)报考职校教师的起始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5、各类报考人员必须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6、各类报考人员年龄为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7、本县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省、市级骨干教师的配偶或子女报考年龄可放宽到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颁发的证书为依据)。
8、参加我县"特岗计划"招聘人员的报名条件和报名程序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选招考试内容和分值
1、文化考试内容:
(1)报考幼儿教师人员文化考试的内容为幼儿教育知识。
(2)报考小学教师人员的舞蹈和体育教师不进行文化考试,其它科目的人员文化考试的内容为本人报考科目的初中知识。
(3)报考初中教师人员的声乐和体育教师不进行文化考试,其它科目人员文化考试的内容为本人报考科目的高中知识。
(4)报考职业学校教师人员不进行文化考试。
(5)已报考省特岗计划招聘物理、历史专业的各为1人,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不参加考试,直接聘用,其它科目报考人员参加省统一命题的素质考试。
2、试教或说课和专业加试内容
(1)报考幼儿教师文化考试成绩已入闱的人员均要参加试教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科目为声乐、舞蹈、手工制作、绘画、器乐。
(2)报考中小学体育、声乐、舞蹈科目入闱人员不试教和说课,只参加本科目的专业考试。体育专业考试科目为半场运球投篮、跳远、1500米跑、铅球。声乐、舞蹈专业考试科目为声乐、器乐、舞蹈、视唱。
(3)报考初中、小学其它科目的教师文化考试成绩已入闱的人员均要参加说课。说课内容:初中教师为初二教材,小学教师为四年级教材。
(4)报考职校教师的试讲内容为现行本科目职校教材。
3、卷面分值
(1)本次选招幼儿教师的文化考试卷面分值为120分,技能测试分值为80分。
(2)本次选招中小学体育、声乐、舞蹈教师的专业考试的分值均为100分。
(3)本次选招初中、小学教师的各类文化考试卷面分值均为140分,说课分值为60分。
(4)本次选招职校教师的试讲分值为100分。
4、文化考试、说课或试教和专业技能加试工作具体由县教体局、县人事局、县监察局组织实施。
六、选招工作的时间安排
1.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6月28日至7月9日在县教体局报名。
(2)报名时需交的证件: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半身照片2张,报名考试费200元,并出具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等选招条件中应具备的相应原始证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暂未发放的,可由就读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特岗计划"招聘的人员全部参加省网报名,并只参加7月4日全省统一命题的素质考试,考试地点在我县教育局。我县不另外接纳"特岗计划"招聘报名,但未录用的人员还可以参加我县自行组织的教师招聘考试报名。
2.资格审查
7月11日对已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3.文化考试
7月15日上午进行文化考试,考试地点在县子珍小学。
4.确定入闱人员
(1)7月16日下午确定入闱人员,录用人数为1名的科目或同一科目男女各录1名的按录取人数与说课人数1:3的比例、其余科目按录取人数与说课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入闱人员予以公示。
(2)吉安师范"3+2"毕业生在文化考试成绩上另加5分进行入闱排队。
(3)参加"特岗计划"招聘的人员,在西部地区服务了半年或以上的可在全省统一命题的素质考试成绩上加5分进行入闱排队(以就读学校证明为依据)。
5.专业考试和说课或专业加试
(1)7月17日:报考幼儿教师的入闱人员进行试教和技能测试。
(2)7月18日,报考小学教师的入闱人员进行说课。
(3)7月19日,报考初中教师的入闱人员进行说课。
(4)7月20日,报考中小学声乐、舞蹈和体育科目的入闱人员进行专业考试。
(5)7月21日,报考职校教师的入闱人员进行试教。
6.确定和上报拟录人员
(1)7月6日,确定"特岗计划"拟录人员名单并公示;7月16日,确定其它拟录人员名单并公示。
(2)7月24-25日,将拟录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定。拟录人员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交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录取办法
1.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的入闱人员各科目分男女(招聘1名教师的科目不分男女)按其笔试和试教(说课、专业加试、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招聘名额为止。
2.报考"特岗计划"招聘的初中教师(物理、历史专业除外)和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入闱人员不分男女,只分科目按其笔试和试教(说课、专业加试、技能测试)的综合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招聘计划为止。
3.报考"特岗计划"招聘已录用的教师,不得再报考我县农村初中教师招聘。
4.职校教师报名人数如低于1:3比例可由用人学校到本科院校相关专业选招,择优签约。
5.特殊教育教师招聘由用人学校到南昌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特教专业选招,择优签约。
6.其余各类若某科报名人数不足招聘名额的2倍,则相应减少该科目录取名额,并视情调剂到其它科目。
7.所有拟录用人员必须上交本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档案。
八、选招的毕业生待遇
"特岗计划"拟录人员报省招聘领导小组批复后,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人事部门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书》,安排到农村初中任教,聘期内的工资由县财政按上级规定标准发放。
其他录用人员由县教体局、县编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负责办理有关分配、编制和工资手续,并进入社会保险和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被选招的毕业生在8月底由教体局分配到指定的中小学任教,试用期一年,试用满一年,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则予以辞退。已录用的教师五年内不得跨乡调动和参加选调进城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