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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实施办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成都市委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成委发〔2009〕19号)精神,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按照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的要求,着眼应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营造发展后发优势,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服务,为基层储备和培养一批人才,逐步破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人才分布城乡二元结构,为扩大和稳定就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实施原则。按需选派,根据基层需要确定招募岗位,确定工作内容,确保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有事干、能发挥作用;择优选派,根据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及特长严格选拔,确保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基层能干事。
二、组织领导
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团市委负责“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招募组织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负责“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招募组织工作。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教育、卫生、劳动保障等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笔试具体实施、面试组织、岗前培训等工作。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阳光作业。
三、招募岗位、数量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2009年我市招募6700名服务基层志愿者,其中:“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招募26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和涉农社区服务;“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招募 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招募1500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公立卫生院服务;“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招募 600名高校毕业生到城镇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站服务。
我市已实施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2009年“动态补员”拟招募的岗位及数量根据各区(市)县上报的情况确定,并纳入统一招募。
各区(市)县根据实际需要预留部分岗位用于定向招募当地符合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二)服务期限
服务期2年(试用期半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本人同意,经批准可续签服务协议,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至2009年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护理专业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中专。
身体健康,能适应服务地区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报考“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的毕业生,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和服务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报考“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的毕业生,应符合招募岗位要求。
中共党员、农村紧缺专业及自愿回原籍(区、市、县)的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凡在招募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五、招募程序
(一)岗位需求收集和公告发布(6月5日—6月30日)
6月19日前,各区(市)县上报2009年“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和“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拟招募岗位及人数。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后,6月30日前在中国成都大学生就业网(ww***.cn[点击查看])、成都人事局网(ww***.cn[点击查看])、成都教育网(ww***.cn[点击查看])、成都卫生局网(ww***.cn[点击查看])和成都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 )上发布《招募公告》。
(二)“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和“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的招募(7月1日-8月31日)
1、网上报名(7月1日—7月8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报名时间为7月1日10:00至7月8日24:00。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数码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7月2日—7月9日)。考生报名后,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根据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密码和操作方法,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7月3日—7月10日)。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30元(按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标准的60%收取),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7月10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7月11日,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报名总人数告知各区(市)县,各区(市)县于7月13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供制作准考证使用。
4、打印准考证(7月15日—7月17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09年7月15日9:00至7月17日24:00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7月18日)。笔试科目“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为《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市教育局负责命题、阅卷,占总成绩的40%。“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50%。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场设在各区(市)县,由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实施。
6、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7月24日)。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前述网站和各区(市)县人事部门公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7、资格复审(7月26日—7月28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面试(7月29日—7月31日)。面试工作由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实施。面试成绩“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占总成绩的60%,“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占总成绩的50%。
9、体检(8月3日—8月5日)。各区(市)县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10、确定招募人选(8月8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并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根据本人考试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
11、签定协议(8月16日—8月17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教育、卫生部门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12、培训上岗(8月17日—8月31日)。各区(市)县教育、卫生部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
(三)“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和 “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的招募(8月6日-9月31日)
1、网上报名(8月6日—8月15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报名时间为8月6日10:00至8月15日24:00。考生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数码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8月7日—8月16日)。考生报名后,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密码和操作方法,按照规定条件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8月8日—8月17日)。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30元(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标准的60%收取),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8月17日24:00截止(家庭有困难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
8月18日,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报名总人数告知各区(市)县,各区(市)县须于8月20日前将考场设置情况报市人事考试中心,供制作准考证使用。
4、打印准考证(8月22日—8月28日)。报名成功的考生,在2009年8月22日9:00至8月28日24:00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8月29日)。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考场设在各区(市)县,由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6、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9月8日)。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前述网站和各区(市)县组织人事部门公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
7、资格复审(9月9日—9月11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对面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查验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原件及《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若政策规定需单位同意才能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面试(9月12日—9月13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题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命制。
9、体检(9月15日—9月16日)。各区(市)县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
10、确定招募人选(9月17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根据考试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后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批准并公布正式聘用人员名单。报考人员根据本人考试成绩排名次序,依次选择服务单位。
11、签定协议(9月19日—9月20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与所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1个月内未到岗的,可在报考同一单位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12、培训上岗(9月21日—9月31日)。各区(市)县组织人事、团委、劳动保障部门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后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