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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招募公告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意见》(成委发[2009]19号)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编办<关于做好200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教[2009]62号)的要求,2009年我市实施“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成都市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办法
(一)招募计划
本次共计招募1325名(不含已列入国家特岗教师计划的62名极重灾区特岗计划教师),其中:中学教师569名,小学教师551名,学前教育教师205名。招募计划及具体岗位详见附件一。
(二)招募对象
1、中学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至2009年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小学、学前教育教师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至2009年毕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符合教师资格条件和服务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能适应设岗地区的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中共党员、生源地考生(特别是我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四)招募程序
1、网上报名
时间:7月1日(周三)—7月8日(周三)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公告,于7月1日(周三)10:00至7月8日(周三)24:00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数码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16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初审
时间:7月2日(周四)—7月9日(周四)
考生报名后,各设岗区(市)县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2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7月3日(周五)—7月10日(周五)
资格初审合格者,应及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30元(由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标准的60%收取,困难家庭考生按有关规定减免报考费用),同时按网络提示打印《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网上缴费于7月10日(周五)24:00截止。
4、打印准考证
时间:7月15日(周三)—7月17日(周五)
经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在2009年7月15日(周三)9:00至7月17日(周五)24:00期间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
时间:7月18日(周六)
考点:各设岗区(市)县(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测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6、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
时间:7月24日(周五)
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前述网站和各区(市)县人事部门公布。面试入围人员按照招募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
7、资格复审
时间:2009年7月26日(周日)9:30-12:00,13:00-17:00
地点:各设岗区(市)县教育局人事科
(1)复审材料包括:《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招募考试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相关印证材料以及现人事档案(聘用)关系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函(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除外)。
(2)考生应提供上述材料于规定时间内到各设岗区(市)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填报《成都市教育局公开招募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报名表》(一式一份,1寸彩色近期免冠证件照一张,报名表在复审点领取)。如缺少上述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
(3)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8、面试
时间:2009年7月29日(周三)
地点:四川师范大学和各分考场
(1)面试工作以试讲为主。试讲时间10~15分钟,备课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试讲内容着重考核教师的基本素养(包括“实现教学目的与掌握材料的能力”、“教学方法与课堂组织”、“教学素质”等)以及岗位的具体要求。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录取,也不计入替补名额。
(3)面试迟到1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不再另行安排考核。
9、体检
时间:8月3日(周一)-8月5日(周三)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总成绩不足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某岗位的考核人员数少于设岗数,以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作为体检对象),体检由设岗区(市)县教育局自行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考核结束后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无故未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不再保留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而产生的缺额依次替补(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计入替补名额)。
10、公示
时间:8月8日(周六)
体检合格者,在有关市级部门网站和成都教育人才网等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
11、签订协议
时间:8月16日(周日)—8月17日(周一)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设岗区(市)县教育局与招聘的支教教师签订协议书。逾期不报到或不签订协议的,取消招募资格。
12、岗前培训
时间:8月17日(周一)—8月31日(周一)
教育分中心指导设岗区(市)县教育局依托教师培训基地组织拟聘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政策、师德规范、教材教法和教育技术等。
二、管理办法
(一)“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教师服务期2年(试用期半年)。在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申请流动,若确因工作需要,经服务学校同意,设岗区(市)县教育局批准并报教育分中心备案,可在设岗区(市)县内的中小学间或者跨区域的教育集团内的学校间流动。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和保险按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城乡基层项目的有关待遇标准执行。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服务单位和本人同意,经批准可续签服务协议,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
(二)“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教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设岗区(市)县教育局有权单方中止协议,实行解聘;服务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或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或当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或因其它情况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设岗区(市)县教育局有权中止协议,实行解聘。
三、未尽事宜
(一)各设岗区(市)县招考岗位详情及相关内容可登录成都市教育局网站(www。cdedu。gov。cn)、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网站(www。cdjyrc。com)查询。
(二)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三)为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募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教育局监审处 61881680,成都市人事局监察处61882712。
附件:1、2009年“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支教计划”教师招募岗位一览表
二00九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