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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襄城县200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校教师 7月1日至7月15日报名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满足我县农村中小学校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200名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范围、对象
2009年5月31日前具有襄城户籍且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3、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小学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以上毕业生;中学岗位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以上毕业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日至7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襄城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报考者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参加2009年度教师资格认证考试并获得证书)、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及复印件1份。报考所需各种证件、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09年7月15日。
报名时由本人填写《襄城县2009年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张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并根据有关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报考者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或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者可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6、本次招考,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7、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9年7月20日至22日持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招聘办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1、笔试。笔试工作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①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学方法概论、教育法律法规等)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②考试时间。2009年7月24日8∶00至9∶30测试《专业知识》,10:00-11:30测试《教育基本理论》。
③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50%+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以及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笔试成绩加5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2009年7月15日下午17∶30前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如发现拟享受加分人员弄虚作假及情况不实等,取消本次考试及聘用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09年8月6日至7日。面试采取试讲说课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由外地教育管理专家组成。面试考官一旦确定,即在全封闭状态下开展工作。试讲说课题目,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委托专家命制。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核
2009年8月10日至12日组织体检和考核工作。体检工作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考核工作由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出现不合格的,可按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递补。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2009年8月中旬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由县招聘办统一派遣到各用人单位并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手续。
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拒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要求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间接受上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手续;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经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并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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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4-3580203
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襄城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
襄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会室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