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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厦门市2009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

(全职,发布于2009-07-08) 相关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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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2009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闽政〔2009〕1号)以及省卫生厅、人事厅、教育厅、财政厅、省委编办《关于招聘临床医学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培养临床医师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09〕18号)、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09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招聘计划的通知》(闽卫人〔2009〕28号)精神,结合我市乡镇卫生院岗位需求情况,拟在编制内公开招聘临床医学(含中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10名,经培训合格后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能胜任岗位工作。

二、招聘对象

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福建生源的临床医学(含中医临床医学)专业的2009年应届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序号-用人单位-招聘人数-专业-学历-岗位代码

1-同安区洪塘卫生院-1-西医临床医学-本科-01

2-同安区五显卫生院-1-西医临床医学-本科-02

3-同安区莲花卫生院-1-西医临床医学-本科-03

4-翔安区内厝卫生院-1-中医临床医学-本科-04

5-翔安区新店中心卫生院-1-中医临床医学-本科-05

6-翔安区马巷卫生院-1-中医临床医学-本科-06

7-翔安区新圩中心卫生院-1-西医临床医学-本科-07

8-集美区灌口医院-1-西医临床医学-本科-08

9-集美区后溪卫生院-1-西医临床医学-本科-09

10-海沧区东孚卫生院-1-西医临床医学-本科-10

 

四、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以下网站公布:

福建人事人才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福建卫生信息网(网址:ww***.cn[点击查看])

厦门市人才网站(网址:ww***.cn[点击查看])

厦门市卫生局网站(网址:ww***.cn[点击查看]

厦门卫生人才网(网址:ww***c.c[点击查看]om

(二)组织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均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于2009年7月13日9时-7月28日9时期间登录厦门卫生人才网站(ww***com[点击查看],如实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M以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将无法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或《免于笔试通知》。

2.现场资格条件审核。由厦门市卫生局、人事局对网上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

时间:2009年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一楼(思明区溪岸路174号,中山公园北门附近)

报考者应携带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一式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3.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09年7月31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或《免于笔试通知》。打印有困难者,请于当日到厦门市卫生人才服务中心二楼服务窗口办理。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联系单位: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人事局

联系电话:0592-2048870、5052353

(三)招聘方式

根据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实际,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5:1,则该岗位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当超过上述比例时,则该岗位所有应聘人员须参加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09年8月1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面试

(1)从笔试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上线的实际人数确定。免予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但比例为1:1进入面试的合格成绩为75分。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面试工作由厦门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总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1:1比例折算得出;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

3.体检与考核

按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组织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分数排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规定

1、拟聘人选报经市人事局批准后,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聘用合同,有关培训、聘用规定按闽卫科教〔2009〕18号文件执行。

2、聘用人员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规定。

 

厦门市卫生局、厦门市人事局

2009年7月7日

 



不要害怕你的生活将要结束,应该担心你的生活永远不会真正开始。 -- 纽曼 %www.yingjieshe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