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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腾冲县公开招聘气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7月20日报名
为进一步加强腾冲县气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气象局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 |
年龄 |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工作人员甲 |
2 |
大专以上 |
气象专业 |
35岁以下 |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工作人员乙 |
2 |
大专以上 |
不限 |
35岁以下 |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热爱气象事业,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大专以上学历; 3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腾冲户口。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月7月20日。
(二)报名地点:腾冲县人才市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须带居民身份证(无身份证需公安机关出示身份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学历证原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和技能。
(一)笔试
1、笔试由县人事局组织实施。笔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素质读本》)(100分)和"专业知识"(内容包括《气象学》、《地面观测技术规范》、《高空探测技术规范》)(合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地点:待定(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时间:2009年8月29日
上午09:00-11:00考"公共科目"
下午14:30-16:30考"专业知识"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09年8月27日至28日;
领取地点:腾冲县人才市场。
(二)面试
面试在报名时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三)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由县气象局组织实施,内容为"地面测报"、"高空探测"值班操作规程(各占100分,满分200分)。技能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公共科目+专业知识)/2 ]×60%+[(地面测报+高空探测)/2 ]×40%。
五、考核
根据各岗位计划招聘数,按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县人事局和用人单位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考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考核。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公示
(一)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
(二) 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合格,按照招考岗位和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市人事局批准后,办理专业技术人员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不服从就业安置,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
(一)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人事部门或用人单位发出招聘事宜的通知时效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如在报名、考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 整个招聘工作,请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
腾冲县气象局:0875-5181060
腾冲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5134474
举报电话:
中共腾冲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5136714
腾冲县人事局 腾冲县气象局
二ОО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