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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2009年第二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公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我局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我市、区关于事业单位进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聘骨干教师,现公告。
一、招聘职位
职位学科 分 布 |
中 学 |
小 学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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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教师 |
物理教师 |
语文教师 |
数学教师 |
英语教师 |
小学美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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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额 (单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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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
10 |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二)关于学历及职称等要求。
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与应聘学科相应的教师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学科或学历的专业须与应聘职位相应。
(三)关于广州市内、外户籍应聘者年龄的条件。
1.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的应聘人员:(1)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学高级(含同等级别,下同)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2.已具备广州市常住户籍(不含增城市、从化市,下同)的应聘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具有中级职称者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
上述年龄均计算至 2009年7月31日 。
(四)应聘者须在中小学校任教过2年以上。应聘中学职位者须具备政府教育部门认证的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小学职位者须具备政府教育部门认证的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
(五)身体健康。
(六)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聘者,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的有关规定。
三、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由黄埔区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属下中小学任教,人事关系在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一年。代理期间,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区在编教师标准执行。人事代理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黄埔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挂靠,由本人自谋职业。录用人员调入后,视所安排单位实际聘任职称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9日起至2009年7月22日(双休日、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333号区机关办公大楼634室,邮编:510700),可通过邮寄材料报名,邮寄的报名材料以报名截止日期前收到为准。
3.联系电话:020-82378925、020-82378939。
4.报名须提交材料:
(1)《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009年第二批)》。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结婚证、本人及配偶(含随迁家属)户口本等的复印件(A4纸),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原件(须由本人计生情况主管部门认定有无违犯计生规定的情况鉴定)。
(3)大一寸正面彩色相片3张及四寸全身照1张。
(4)相关业绩材料、证件复印件(A4纸)。非广州市常住户籍已婚应聘人员还须同时提交配偶的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技术岗位等级证)等复印件(A4纸)。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并须由应聘者本人对所填内容确认签名。应聘者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拟招聘的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的职位可调整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三)进行资格审查。
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定7月23-24日)。
参加考试的应聘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户口簿和相关业绩材料、证书等的原件以便验核。已婚应聘者还须同时提供配偶的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材料不齐不受理审查。
拟招聘的职位数与初审符合报名资格的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的职位可调整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向资格复审后符合报名条件应聘者发给考试通知,接到考试通知的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组织相关考试。(初定2009年7月27-31日进行。)
资格审查和考试等相关事宜将以界时在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的为准。
1.笔试。
初定7月27日(星期一)上午。
拟招聘名额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的招聘名额可调整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2.教育教学专业测试。
初定7月29日(星期三)。
笔试设成绩合格线(60分),成绩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教育教学专业测试人员。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数必须达到3人以上(含3人)。笔试合格人数为3人的,参加专业考试人数确定为3名,每一职位笔试合格人数每增加5名,其专业测试人数相应增加1名,如此类推,同一职位专业测试人数不超过10名。
同一学科入围专业测试的末位如出现同分,则同分者一并进入专业测试。
若同一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3人,可调整或取消招聘名额。
入围专业测试者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教育教学专业测试。
教育教学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
如教育教学专业测试60分以上人员与招聘职位比例未达到3:1的,可调整或取消招聘名额。
专业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
初定7月31日(星期五)。
教育教学专业测试成绩未达60分以上的应聘者不能参加面试。同一学科入围面试的末位如出现同分,则同分者一并进入该学科的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五)进行体检。
根据教育教学专业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招聘职位入围体检的末位如出现总分同分,则以同分者教育教学专业测试分数高低确定入围人选。体检标准按照我区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由下一名依次递补(最多递补至后两名)。
(六)组织考核。
对每个职位综合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并经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等级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次,等级为"中"以上的对象,具有录用资格。
(七)考核结束后,提出拟聘用人选名单并在黄埔教育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ww***.cn[点击查看]),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
五、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报名表
黄埔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