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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根据省、泰州市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的有关要求,经姜堰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09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专业对口、志愿优先的原则。
(三)鼓励毕业生到镇卫生院就业的原则。
二、招录单位及专业
招录单位为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招录职位与数额详见附表。
三、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09年应届及往届姜堰籍全日制大中专院校计划内专业对口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受生源户籍限制)。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
2、具有招录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录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录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市人事局指导,市监察局监督,具体程序及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录信息(7月1日):通过新闻媒体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我市2009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二)报名及就业志愿填报(7月10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报到证、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及符合职位设置要求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卫生局二楼会议室办理报名手续。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考生根据报考条件及招录职位设置要求,自愿选择报考职位,每人可填报1个志愿及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报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本科职位的考生必须取得相应的学位。志愿填报经审查合格后,任何人不得更改。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发现虚报瞒报等现象,取消其录用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加招录考试。
(三)笔试(7月14日):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四)面试(7月15日):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准考证》。
(五)综合成绩评定(7月17日):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和加减分三部分组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加减分项目包括:填报非城区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加10分,专科生加6分,在校期间受过行政处分的减6分。考试成绩于7月17日在姜堰卫生网、姜堰人才网公布。
(六)预录(7月20日-22日):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填报志愿和招录职位设置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加试后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预录。如招录职位出现空缺,由符合职位设置及专业要求且填报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自主选岗。对填报服从调剂志愿而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后不到岗的考生,3年内不得参加招录考试。
(七)体检(7月24日):预录人员的体检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医疗职位依照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体检标准执行,其它职位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职位不再补录。《体检通知书》于7月22日下午5时前到市卫生局人事科领取。
(八)聘用:经审核确认与报名信息无误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委托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代理人事关系,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确定,其标准不得低于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因身体等原因不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单位不再续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和市卫生局定级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续聘手续。续聘后连续3年内不能通过执业资格或职称考试,不再续聘。
五、组织领导
本次招录工作在市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本简章由市卫生局、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8086072(市卫生局)0523-88235885(市人事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6(市监察局)
姜堰卫生网:ww***.cn[点击查看]
姜堰人才网:ww***net[点击查看]
附件: 1.2009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一)
2.2009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二)
姜堰市人事局 姜堰市卫生局 姜堰市监察局
二○○九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1:
2009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一)
单 位 |
专 业 |
学 历 |
人数 |
备 注 |
|
市人民 医院 ( 14) |
临床医学A |
本科 |
4 |
|
|
临床医学B |
本科 |
1 |
女性,从事肛肠外科, 妇产科学可报 |
||
临床医学C |
本科 |
1 |
女性,从事病理 |
||
医学影像 |
本科 |
2 |
|
||
应用心理学 |
本科 |
1 |
|
||
麻醉 |
本科 |
1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 |
1 |
|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3 |
|
||
市中医院 (9) |
临床医学A |
本科 |
2 |
|
|
临床医学D |
本科 |
1 |
从事儿科 |
||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 |
本科 |
5 |
|
||
医学影像(诊断) |
本科 |
1 |
|
||
市疾控 中心 (5)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1 |
|
|
食品营养及检测 |
大专及以上 |
1 |
|
||
预防医学 |
本科 |
1 |
|
||
临床医学E |
本科 |
1 |
男性,从事 男性科工作 |
此2职位实际的工作岗位在市溱湖医院 |
|
康复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从事麻风病康复工作 |
||
市妇幼保健所(2) |
卫生事业管理 |
本科 |
1 |
|
|
临床医学 |
本科 |
1 |
女性 |
||
合计 |
|
|
30 |
|
附件2:
2009年公开招录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设置表(二)
单 位 |
专 业 |
学 历 |
人 数 |
备 注 |
娄庄卫生院(2)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女性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1 |
|
|
兴泰卫生院(1)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1 |
|
淤溪卫生院(3)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女性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1 |
|
|
桥头卫生院(2)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从事外科,适合男性 |
财会 |
大专及以上 |
1 |
|
|
沈高卫生院(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从事外科,适合男性 |
溱潼人民医院(6) |
临床医学 |
本科 |
2 |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1 |
|
|
药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
医学检验 |
大专及以上 |
2 |
|
|
张甸中心卫生院(3)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财会 |
大专及以上 |
1 |
|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1 |
|
|
俞垛卫生院(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如空缺,调整为中专及以上的护理专业 |
三院(3) |
临床医学 |
本科 |
2 |
从事外科,适合男性 |
财务管理 |
本科 |
1 |
|
|
顾高中心卫生院(2) |
妇产科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如空缺,调整为大专及以上的临床医学专业,女性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1 |
|
|
大伦卫生院(2)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护理 |
中专及以上 |
1 |
|
|
蒋垛中心卫生院(2) |
临床医学 |
本科 |
1 |
女性。如空缺,调整为大专及以上的药学专业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1 |
|
|
白米卫生院(2) |
临床医学 |
本科 |
1 |
女性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1 |
|
|
里华卫生院(2)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护理 |
大专及以上 |
1 |
|
|
梁徐卫生院(1) |
临床医学 |
大专及以上 |
1 |
|
合计 |
|
|
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