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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因工作需要,经市人事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1、平湖市园林管理处(准公益类) 园林 1名 园林及相关专业 2、平湖市规划管理处(监督类) 城市规划 1名 城市规划、建筑学或园林景观 3、平湖市村镇建设基层管理服务站(纯公益类) 城乡规划 1名 城乡规划、工民建、建筑学等相关专业 4、平湖市房地产管理处(准公益类) 工民建 1名 工民建、土木工程专业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招聘职位工作; 3、大学以上学历(其中平湖市规划管理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规划与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2、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手续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573-85024880 平湖市规划与建设局
2、身体健康,年龄18至30周岁(1978年7月18日至1991年7月18日期间出生);
1、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2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实施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考察。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职位根据总成绩次序(如出现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5、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湖人才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在公示前由于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对象放弃等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可依次替补。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8日8:30—15:00,中午不休息;
2、报名地点:平湖市职业中专人才交流大会现场(当湖街道南市路351 号);
3、报名手续: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照1张。
五、其它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招聘的考生成绩等事宜都将在平湖人才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