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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实验学校部分教师公告 7月10日至15日报名
根据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实验学校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公办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初中教师8人:
学科 |
总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政治 |
地理 |
招聘数 |
8 |
2 |
2 |
1 |
1 |
1 |
1 |
小学教师12人:
学科 |
总计 |
语文 |
数学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招聘数 |
12 |
6 |
3 |
1 |
1 |
1 |
二、招聘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大局观念,服从组织安排。
2、福建籍户口,在职教师须具有福建省内所辖公办学校在编在职教师资格。
3、报考初中教师须具有普通院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须具有普通院校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尚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者须为国家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院校相应专业学历毕业。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曾获得泉州市级以上"教坛新秀"称号或被评为泉州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可以是1974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现在市直或鲤城区、丰泽区所属中学任教的优先考虑,年龄可适当放宽);
5、持有相关专业初中或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达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㈠报名时间:2009年7月10日至15日(双休日不停),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㈡报名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办公楼四楼,联系电话:0595-28270065。
㈢报名时应携带的材料:
1、在职教师报考时应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证、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暂未发放的由所在学校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正面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考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招聘工作安排
招聘采取初选和组织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初选。为吸引优秀人才,提升学校教学竞争力,各学科所需招聘教师各首先从招聘职位中安排1个名额(即上述招2个以上教师职位按1个计算,招1名教师的职位按1名计算),面向具备市级教坛新秀或市级学科带头人并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等相关条件的报名对象选调。具备初选条件的人选,经资格审查后,组织进行说课面试后择优确定拟调人选。经初选未取足名额的,转入参与第二轮公开招聘活动。
2、笔试。初选后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经进行现场简短即兴演讲测试后,按1:8比例确定笔试资格人选(每一职位拟招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取消该职位招聘)。
3、面试。笔试后按招聘职数1:3比例择优进入面试。面试以试讲教学片断的形式对规定教材进行上课。试讲范围另行通知。英语、音乐、美术、体育教师面试将结合口语测试或技能展示。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另行通知(请关注泉州教育信息网、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网络平台)。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50%计入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成绩计算,择优聘用(若拟聘用人员中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人员,则依次递补)。
4、体检。体检按《福建省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及办法》的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在进入该职位面试人选中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个别谈话、调查了解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业成绩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聘用管理。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在泉州教育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泉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网络平台(ww***com[点击查看])公示一周。公示结果无疑义的聘用人员办理毕业生就业手续或在职人员的调动手续。
2009年应届毕业生必须于公示结束时提供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方予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㈠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㈡考生若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资料、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㈢未尽事项详见报名地点公告或招考简章,本公告由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㈣相关招聘信息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泉州教育信息网(ww***.cn[点击查看])、泉州人事网(ww***.cn[点击查看])、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网络平台(ww***com[点击查看])
附件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和携带的材料。
泉州开发区党工委党务工作部
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
2009年7月10日
附件一:应聘人员应提供和携带的材料
一、第一批选调教师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工作证、教师资格证书;
2、泉州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应提供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应由当地县级或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确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证书;
3、专业要求证书或证明。
二、第二批公开招考在职教师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和1寸照片2张(同时应再准备1张待体检时使用);
2、教师工作证;
3、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要求证书或证明。
三、第二批公开招考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和1寸照片2张(同时应再准备1张待体检时使用);
2、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非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3、教师资格认定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
4、专业要求证书或证明。
以上提供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则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