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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政税务高等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22名教师公告 7月13日至7月19日报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2007〕56号)文件精神,结合河南财专今年对人员的需求情况,特制定河南财专2009年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河南财专2009年拟招聘教师22人(招聘岗位、人数见附件3)。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合格;
2.身体健康;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毕业,本科和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4.具有相关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组织和方式
本次招聘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河南省财政厅负责招聘工作。
五、招聘工作程序
1.公告
有关招聘信息,河南财专将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及河南财专网站(网址ww***.cn[点击查看])向社会发布。
2.报名时间
从2009年7月13日起至2009年7月19日止,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到河南财专人事处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表2);网上报名者,需将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报名表发送到邮箱:rsc@。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专业。
报名地点: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咨询电话:0371-63829181 65808411
3.笔试、面试;试讲、考核
根据河南财专实际和招聘岗位特点采取笔试、面试;试讲、考核等形式对应聘者进行能力测试,根据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经河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和河南财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⑴对辅导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及学生教育管理相关的基本知识;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⑵对专任教师采用试讲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师基本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课堂组织能力;综合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科研能力、获奖情况、取得相关专业资格情况、毕业院校及专业、综合素质等情况。
最后将应聘者笔试、面试;试讲、综合考核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4.公示
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河南财专网站公示七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签定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河南财专签定合同,受聘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监督电话:0371-65900466(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策法规处)
0371-65808411(河南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
二OO九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