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市2009年人才招聘公告
大丰地处江苏中部、黄海之滨,总人口72万,辖14个镇和省级大丰经济开发区、大丰港经济区。大丰是中华麋鹿之乡,为全国首家生态建设示范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和全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先进市,全面小康评价综合得分连续四年列苏北第一,连续六年跻身“全国百强县(市)”。国家重点工程大丰港,是江苏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沿海深水大港,已开通至韩国、日本、俄罗斯和经上海港至欧美的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大丰产业特色明显,形成了机械、纺织、化工、食品、轻工等传统产业和新能源、重石化、汽车零配件、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
为抢抓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新机遇,勇当全省沿海开发排头兵,我市诚向海内外招聘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
一、招聘原则和优惠政策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海内外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公开招聘。
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且服务满3年以上的海外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3年内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2000元生活补贴和1000元住房补贴、1500元生活补贴和800元住房补贴;对来我市企业工作的国内普通高校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211工程”高校紧缺专业本科毕业生、其他普通高校紧缺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3年内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和500元住房补贴、1000元生活补贴和500元住房补贴、500元生活补贴和500元住房补贴、500元生活补贴。博士生、硕士生、“211工程”高校紧缺专业本科生,应聘我市对口事业单位的,经面试考核后择优按规定办理进人手续;应聘我市企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可挂靠市科技人才服务中心,按事业单位标准建立档案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招聘岗位和对象
本次我市有关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1200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及学历、专业等要求,请登陆“大丰人才网站
ww***.cn[点击查看]”查询)。凡符合招聘单位应聘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登记
凡愿意到我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可将本人简历(注明应聘单位、岗位)发邮件至zhouhaisong8786@。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推荐给相关用人单位。
大丰人才市场联系电话:0515-83929231;传真:0515-83929230。
(二)现场招聘
定于2009年7月18日,在大丰高级中学(大丰市幸福西路99号)举办“大丰市第26届人才智力交流大会”。届时,欢迎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现场报名应聘。
本公告由大丰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中共大丰市委组织部
大 丰 市 人 事 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