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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和市政府《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绵府发〔2006〕37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仙海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沉抗镇畜牧兽医站)择优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市畜牧兽医局网站、绵阳市人事局网站、绵阳人事考试网ww***.cn[点击查看]发布)。
一、招聘对象
(一)经畜牧主管部门批准聘用到原沉抗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且目前在岗的、具有兽医从业资格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考试由指定机构负责,考核由仙海区党群工作部负责。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招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7日。
2.报名地点:仙海区党群工作部。
3.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
4.携带材料:《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资格证书、工作单位关于报考者为经畜牧主管部门批准聘用到原沉抗镇畜牧兽医站工作且目前在岗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书、文件或证明。
5.缴费。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两个环节。资格审核由仙海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资格确认由市人事局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领取准考证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者,于2009年7月21日在仙海区党群工作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工作业绩加分+工作经历加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满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占笔试内容的50%,为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专业科目占笔试内容的50%,为畜牧兽医专业知识。
2.考试时间为2009年7月23日(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二)工作业绩加分
获得游仙区委、区政府和仙海区党工委、管委会以及市畜牧兽医局授予的综合性表彰的人员,每人次加2分,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省级及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每人次加4分。
(三)工作(任职)经历加分
1.在畜牧兽医系统连续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加4分;连续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连续工作满10年及以上的加2分;10年及以下的不加分。
2.经市职改部门批准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加3分。
3.任职时间不低于9个月的正副站(所)长加1分。
(四)本公告所述年龄、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09年6月30日,工作业绩和工作经历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超过10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必须在报名时同时提供相关证书、文件、证明。
(五)考试总成绩于2009年7月28日在仙海区管委会大门口张榜公示,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查一次,复查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日内提出。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由仙海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仙海区党群工作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七、公示
对考试、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仙海区管委会大门口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岗位等,并公布仙海区党群工作部、纪工委和市人事局的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拟聘人员公示5天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招聘单位应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局办理审批手续。市人事局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确认。在资格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仙海区党群工作部凭市人事局的审批通知,为拟聘人员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等手续,并办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等有关手续。
此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招聘工作应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人事局、市畜牧兽医局负责解释和补充。
联系电话:市人事局 2267561
市畜牧兽医局 2360834 13890196772
仙海区党群工作部 2760523
监督电话: 市人事局 2262937
市畜牧兽医局 2376395 13908111723
附: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五日
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报名时间:2009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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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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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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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照 片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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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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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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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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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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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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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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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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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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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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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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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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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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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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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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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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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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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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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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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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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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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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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受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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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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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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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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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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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说明后如实填写。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录用主管机关有权取消报考者的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学习类别是指普高教(普通高等院校)、成高教(指成人高等院校、自学考试和党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其他。
3.考生类型一栏可根据报考者的具体情况填写:公务员、事业单位员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普通应届毕业生、国企职工、其他就业人员、待业和下岗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