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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师范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9】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09-2010年教师招聘计划、报名时间、方式及考核办法公布如下:
一、教师招聘计划
专业及研究方向-所需人数-学历要求-性别要求-其他
广播电视新闻-1人-硕士及以上-男性-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图书馆学-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社会工作-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思政、法学-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英美文学-2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地理信息系统-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动漫制作(动画、广告)-2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体育教育(训练方向)-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应用物理-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应用化学-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计算数学-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课程与教学论-1人-硕士及以上--教师兼做辅导员工作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6日至2009年8月30日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投递和信件邮寄的形式
邮箱:btsynl@;
信件邮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24号包头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办公室。
邮编014030
联系人:施纪华、王飞全、娜琳
联系方式:0472-3993014、3993015、3993025
3、考核办法见附件。
附:《包头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包头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
2009年7月15日
包头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发【2009】8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编制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我校人才招聘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整体学术水平为指导,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我校编制使用的实际需要,坚持"凡进必考"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好人才招聘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招聘工作的组织与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部,负责人才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应聘人员的条件
1、在学校人才招聘计划范围内;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3、身体健康;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招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编制进人计划
各单位根据编制及岗位设置情况,拟定本单位年度进人计划,报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组织人事部汇总审核并编制全校进人计划,党委会审定。
(二)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网络、参加招聘会等形式发布人才招聘信息。
(三)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
1、通过现场招聘会、邮箱等形式接受报名;
2、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汇总及分类;
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组织考核
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原则上在应聘本专业人员与招聘计划的比例达到4:1方可开考,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的前2/3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功底和教师基本技能。
(五)体检
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六)人员确定
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者,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审定。
五、其他
(一)要加强领导,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考核标准,确保招聘人员的质量。
(二)要贯彻落实招聘岗位、招聘办法、应聘人员条件、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拟聘人选六公开。
(三)要加强监督,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
六、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