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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洪江市2009年公开招聘11名高中教师公告 7月22日前报名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组织审查,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人数及招聘职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1名,招聘学校及学科如下:
单位 |
政治 |
物理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
合计 |
黔阳一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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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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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芙蓉中学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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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 |
黔阳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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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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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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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黔阳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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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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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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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计 |
1 |
2 |
1 |
2 |
1 |
1 |
2 |
1 |
11 |
三、招聘条件
1、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4、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籍贯不限。
6、身高男1.6米及以上,女1.5米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审查、报名、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5日至7月22日。
2、报名地点: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405室)。
3、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每位应聘者按所学专业对口报名,且只可填报一个学科的职位,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5、报名时当场核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填写《洪江市2009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
六、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09年7月24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洪江市芙蓉中学
3、笔试内容:为所报职位学科的专业知识(中学内容占70%,大学一年级内容占3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其中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10%。
4、每个职位的招录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至少要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达不到1:3的比例时,属紧缺专业学科,经研究同意后可以开考。
5、加分条件:本市户口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本市教师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7月27日上午8:00-12:00(暂定)
2、面试地点:芙蓉中学
3、面试按招录名额1:2的比例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必须及格。
4、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内容采用普通高中教材,时间10分钟,到时即止。
5、未按时赶到现场参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核
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对象于规定时间内将学籍档案、就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及户口簿送交市教育局,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发现有提供假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聘用资格。考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后,所缺职位,从同一职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等结果分阶段向社会公示。
十、聘用审批
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录人员,按程序审批后,在适当范围公示七天,由教育、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0745-7736273
洪江市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