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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招聘人文高等研究院管理人员的启事
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人文高等研究院管理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招聘范围
岗位一: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秘书(1名) B系列B-5管理岗五级。
招聘范围: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岗位二:人文高等研究院行政助理(1名)
招聘范围:面向本校在编A系列(固定编制)人员或B系列人员招聘。
(注:招聘到岗位二的人员根据所在系列确定岗位级别及待遇)
二、岗位职责
岗位一:人文高等研究院院长秘书
岗位职责:负责协助院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与国外研究人员的交流和联系;协助组织国际会议;接待国内外专家学者等工作。
岗位二:人文高等研究院行政助理
负责人文高等研究院的行政事务工作和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 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1、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行政管理工作,作风正派,奉公守法,富有团队精神,服务意识强;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钻研业务,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工作踏实,耐心细致,办事效率高,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三)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四)身心健康。
2、特别要求:
岗位一:
(一)具有英语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具有较高人文科学素养和深厚的知识背景;
(二)英语熟练,阅读、写作能力强,口语流利,能与境内外专家自如沟通;
(三)有较强的组织和沟通能力;
(四)年龄在30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岗位二:
应聘的本校在编A系列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字功底强,熟悉公文写作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党政管理工作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强;
(二)应聘的专职管理人员需任九级以上职员,专任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需要在原岗位工作满一个聘期以上;
(三)应聘人员在录用后的第一个受聘期内,原则上不能应聘另一新的岗位,因工作需要调整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或组织推荐应聘高一级职位的除外。
应聘的本校在编B系列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文字功底强,熟悉公文写作和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党政管理工作经验,沟通协调能力强;
(二)应聘者需在中山大学B系列管理岗位上工作满2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中山大学公开招聘人员自荐(推荐)表》(请点击下载)、身份证和学历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及近期的主要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寄送到人事处人事科(中山楼409),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有关应聘材料电子版请发邮件至adslnq@。
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8月8日
(二)资格审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五)报批;
(六)聘任。
五、聘后管理
对招聘到上述岗位一及岗位二的原在编B系列人员按中山大学B系列相关规定管理。
应聘上岗位二的原在编A系列人员按《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职务聘任规程(试行)》有关规定管理,实行聘任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间享受同职级待遇。凡经确认的,任期四年(含试用期)。
六、其他
若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招聘单位可不确定人选,并可申请该岗位再次招聘。
联系人:人事处人事科 李奈青
联系电话:84111795
E-MAIL:adslnq@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