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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服务企业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配置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强化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乐陵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创业的意见》(乐政字[2009]30号)和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德政发[2009]1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本科毕业生、55名专科毕业生到我市企业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2005年至2009年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登陆乐陵人才信息网(ww***com[点击查看]),注册个人会员并下载《2009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服务企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后由本人到乐陵市人才市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特困家庭毕业生,减免有关考务费用。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6日至7月24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类别和成绩高低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低于招考计划2倍的适当核减计划数)。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内容不分专业,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职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并张榜公布。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按考选计划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待遇
录用的本科学历以上(含本科)毕业生,人事关系由乐陵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管理,派遣到各相关企业服务,服务期至少5年,服务期内由市财政统一发放生活补贴。
录用的专科学历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服务期至少3年,工资由企业发放,在企业任职期间,工作积极、成绩特别突出的,享受市财政发放的生活补贴待遇。
其他相关政策规定按乐政字[2009]30号文件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录用结果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录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培训班。
报名时间:2009年7月16日至7月24日
报名地点:乐陵市人事局人才市场
咨询电话:62266782110122
附件1:《2009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服务企业高校毕业生计划表》.doc
附件2:《2009年乐陵市公开招聘服务企业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乐陵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创业的意见》(乐政字[2009]30号).doc
乐陵市人事局
2009年7月15日